世界从黑暗中诞生,五十亿年后,太阳吞没地球,世界又会回归黑暗,我们最终都会回归原点。
我很平凡,很渺小,还很失败,或许永远不会成功。
我会度过平凡的一生,我会度过这一生。
于戎关了电脑,吃完了快餐,喝完了茶,等到天亮,他没退房,而是背着林望月的背包,带着他的东西启程去上海。
他不着急,他慢慢来。
忘魂
第六章(下)(二)
十点多一点,于戎笃笃悠悠到了半岛,进出半岛的人络绎不绝,行李箱的滚轮声一刻不停,大声说话的人不在少数,挑高的大堂让声音传播得更快更广,哪里都安静不下来,连吊灯中投射出的灯光都很浮躁,片刻间就能从一个凹凸有致的摩登女郎身上晃动到另一道精心修饰的倩影上。
于戎找了个角落,发消息给黎霄,描述了下自己今天的衣着打扮,以便想认。
没一歇,他就看到黎霄匆匆从过道口走了出来,他个子高,穿浅色的绵麻衬衫,牛仔裤,便鞋,头发有些长了,人比相片上显得消瘦,他走近了,于戎看到他的一双眼睛里布满血丝,眼神也很黯淡,精神头却不赖,视线在大堂转了一圈,最终落在于戎身上时,他的脸上尚能马上堆出和善的笑意。
他快步到了于戎跟前,和他握手,一双大手颇有力,他和于戎问好,音量适中,声线温柔。
于戎忙应声:“你好,你好。”
他眼角的余光扫到近旁的一扇玻璃门,那门上映出了他和黎霄的倒影。
他们个头相仿,身型接近,都有种时髦的派头,单看轮廓外形,并没什么不同,那倒影里还有不少在朝他们这儿打量的人。
黎霄确实一表人才,身高和相貌也确实很值得别人品评一番,但他身上还有一种更值得被人评头论足的气质。
或许是因为他的年长,使得他拥有了一种罕见地,极易被察觉地沉稳。
他的身边是安静的。
喧嚣的声音靠近他们这里就轻了,那些轻急的情绪在他这儿也就淡了。
黎霄看着于戎,礼貌而不失亲切。
于戎忽然不敢和他对视了,他单肩背着林望月的双肩包,抓着肩带,微低下头,问黎霄:“他妈妈知道了吗?”
黎霄说:“我们上楼说吧?”
“不了吧。”
于戎还抓着肩带,还低着头,清清喉咙,道:“东西都在这里了。”
黎霄问:“就只有这个背包是吗?”
于戎点头,迅速瞥了他一眼,说:“两本笔记本,一些衣服,一台手机,就只有这些了。
他没别的东西。”
“虽然这么说好像有点不近人情,不过,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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