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时,当桑弘羊入未央宫请奏天子的时候,樊千秋也在万永社正堂调度筹划了。
前几日,樊千秋当众大骂窦桑林之后,万永社就进入了内紧外松的守御状态。
樊千秋不仅让子弟们在社中枕戈待旦,还往左近的乡里派了许多的细作,探查情况。
料敌从宽,方能制胜。
所以,窦家门客今日一聚拢,樊千秋就得到了消息,并且立刻入社部署。
此刻,一众头目已在堂中站定,等待社尉发号施令。
樊千秋看着眼前这一众下属,心中有底气,也有些忐忑。
从富昌社回来后,公孙敬之等人就又全都躲了起来。
巡县的巡县,称病的称病,奔丧的奔丧,找的借口和上次一模一样,改都没有改。
都是见风使舵的一把好手,难怪能在长安城混到一官半职。
如今,已经没有了旁人的援救,这一仗,必须由万永社子弟来打!
打赢了,万事大吉;打输了,东市刑场见面。
除了没日没夜地“整军备战”
之外,樊千秋这些日子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与简丰等人研究大汉律法。
在如今的大汉,民间私斗互殴是常发生的事情,伤人或者闹出人命也并不罕见。
私斗互殴和群盗有所不同不同,前者按照《贼律》处置,后者则按《盗律》处置。
按现行《贼律》来看,私斗致伤或致死那都是一等一的重罪,根据案情的不同,会判徒刑到死刑不等。
从律令条文上来看,大汉对私斗互殴的惩罚自然是极重的,却也并不能完全禁绝私斗。
归根结底,还是大汉“无为而治”
的国策在作祟,许多事情本来该管,最后被忽略了。
民不举,官不纠,就是这样一个道理。
寻常黔首们如果私斗受伤,往往不会立刻报官,而是由里老和乡老出面调解。
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最好不过。
只有当私斗互殴所造成的后果过于恶劣,引起了滔滔民愤,才会引出官衙来处置。
私社之间的私斗互殴,规模不会小,更是常会出现死伤的情况,府衙是不能不过问的。
();() 可就算有官衙介入处置,也仍会有许多“合法”
的脱罪方式。
第一个法子,是找一个合理的私斗借口,只要借口得当,人犯被送到府衙过堂时,官员自会酌情量刑,甚至无罪开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