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约会,我带她到联邦酒店的旋转餐厅吃西餐,后来送她回家,她跟我说了再见转身就要进屋时,却被我拉了回来,拥她入怀,吻了她,在那芬芳的夜色里。
如此约会了三个月,安婷便已经是我的人,她把她的初夜给了我。
那晚,我把整张脸伏在她的肩膀上,脸颊在那里轻轻揉搓着,无限的依恋。
我向她求婚,她没拒绝,却也没答应。
但她表示不妨先同居一段日子。
原本两人都是租房住的,既然同居,我索性掏出一笔积蓄,付了头期款项,然后又向银行贷款,在姐姐所住的第一花园买了二手房,又装修一番,便开始与她双栖双宿。
我们同居了整整三年。
头一年,快活如神仙。
后来的两年,都是我宠坏了她。
所以稍有不顺她意的时候,她便“发烂渣”
了。
她发起脾气来,简直不可思议,摔化妆品、砸镜子,纯属小儿科,最恐怖的是闹自杀的时候。
往往为了一点儿芝麻小事,她便用死来威胁我。
有一回,早上出门时答应晚上陪她看七点半的电影,但因为会计公司临时加班,待回到家已是深夜一点了。
刚踏进屋里,便吓得我魂飞魄散,但见她一边流泪一边用我的剃刀正准备朝手腕处割下,若我迟回一分钟,后果可不堪设想。
那次,我赔尽不是,另加一枚珍珠戒指,才使她破涕为笑。
还有一次,小外甥上门来玩,不慎打破了她的一瓶香水。
她不由分说便是送上两记耳光,我气不过,说了她两句,当下她便把自己锁在洗手间里,久久没有声响。
我慌了,撞开门,已见她服下半杯的肥皂水,结果送去洗胃。
这以后,我再也不敢讲她一句不是。
还有一次,我如常地到西饼店去接她放工,但是店里的人说她有事先走了。
那晚上,她过了十二点钟才回来,害我等得又累又气又饿,却压抑着不发作,只是用半开玩笑的语气跟她说:“这么晚才回来,去了哪里呀?走私啊?”
她的反应是满脸涨红,大吼一声,随手抓了桌上一把水果刀,便朝胸口要刺下:“你不信我,我死给你看!”
我吓得:“我信!
我信!”
她这才放下刀子,带着一抹阴笑冷冷地看着我。
安婷的自杀花招,三天五天耍一次,起初的确让我心惊胆战,日子久了,便已麻木,表面上仍哄她,心底早识穿了她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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