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前也是这个样子,动辄就闹自杀,寻死觅活,哭哭啼啼,不搞到我精神崩溃不罢休。
她那戏剧性的自杀演出,诸如吃十颗八颗的安眠药,在腕上割上浅浅一刀,关上窗户开煤气……结果当然都没有死去。
起初是我不会让她死,后来是她自己也不会让自己真的死掉,只是,老用自杀这招来要挟我,她不腻,我都厌了。
不但厌,且很憎。
这实在是爱情的致命伤,可是,仍然不是我们分手的导火线。
我绝不是一个见异思迁、喜新厌旧的男人。
虽则我对安婷的爱已逐日地平淡、消失,剩下的也仅仅是一种责任感,也就是这他妈的责任感,叫我忍忍忍忍忍忍……继续和她同居下去。
开始和安婷来往的时候,我确实有和她结婚的欲望和冲动。
那时,我是爱她的。
噢不,形容得贴切一些,应该是我非常非常地爱她。
我爱她,爱到一个地步,对她千依百顺,她的话,我视为圣旨;她一皱眉头,我惊慌失措;她一下令,我万死不辞;她一个微笑,我粉身碎骨。
我爱安婷,连命都可以不要。
她也几乎要了我的命。
不过这是后来的事。
说回我初识她的那段日子:我是在一家会计公司做账的,办公室在二楼,楼下是家西饼店,安婷就在西饼店当收银员。
我这个人,一向不喜欢吃饼干和蛋糕,所以楼下的西饼店开张营业了整整半年之久,我都没光顾过,一次都没有,也因此错过了早认识安婷的机会。
直至有一天,住在第一花园的姐姐打了个电话到公司来,叫我下班后上她家去吃饭,说是庆贺小外甥的三岁生辰。
我答应了,下班时便准备去买个礼物,待下楼来,才晓得下着倾盆大雨,于是就站在西饼店门前避雨。
因见橱窗里摆满各式各样精致的蛋糕,心念一动,便推开西饼店门。
门推处,我先还没闻到浓浓的饼香,已经瞧见收银机处的一张俏脸。
那晚上在姐姐家,我怅然若失,心不在焉,坐立不安,对着送给小外甥的生日蛋糕发愣,脑海中浮动着伊人收钱的那一双匀称的手,有一种柔软的美。
我25岁的人,还是生平头一遭失眠。
伊令我神不知所在,魂不知所在。
第二天,我便展开追求的攻势。
一日一束红玫魂,一束十二枝,因为十二枝代表爱慕。
我足足送了半年,直至安婷示意停止,说是不如把买玫瑰花的钱省下给她做零用,我的玫瑰花攻势才告一段落。
当然,在我送花送到第九天,安婷便赴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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