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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诫一第十一(第2页)

此云:'安危之要,吉凶之符,一出于身',与上'身行善道'相应;此云'存亡之道,成败之事,一起于言',与上'口出善言'相应。

因'言'字误作'善',浅人乃更加'行'字以成其义,治要所据本是也。

至今本则又删去'善'字,止作'一出于行',幷其错误之迹而泯之矣。

"唐晏曰:"按陆生此言,本之于周易。

"

(一六)文选任彦升宣德皇后令注引"易"作"异"。

(一七)唐晏曰:"荀子:'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陆生之所本。

"器案:荀子天论篇:"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又曰:"治乱,天邪?曰: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

"

夫持天地之政,操四海之纲,屈申(一)不可以失法(二),动作不可以离度(三),谬误出(四)口,则乱及万里之外,何(五)况刑(六)无罪于狱,而诛(七)无辜于市乎(八)?

(一)宋翔凤曰:"本缺'屈申'二字,依治要补。

"案:汇函、品节作"周旋"二字,当出肊补。

(二)"法",宋翔凤曰:"本作'度',依治要改。

"

(三)"度",宋翔凤曰:"本作'道',依治要改。

"

(四)宋翔凤曰:"'出'下本有'于'字,依治要删。

"

(五)宋翔凤曰:"本无'何'字,依治要增。

"

(六)宋翔凤曰:"'刑'下本有'及'字,治要无。

"

(七)"诛",宋翔凤曰:"本作'杀',又有'及'字,依治要改。

"

(八)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正义:"亦谓殷法,谓贵贱皆刑于市。

周则有爵者刑于甸师氏也。

"

故世衰道失(一),非天之所为也,乃君国(二)者有以(三)取之也。

恶政生(四)恶气(五),恶气生(六)灾异(七)。

螟虫(八)之类,随气而生;虹蜺(九)之属,因政而见。

治道失于下,则天文变(一0)于上;恶政流于民,则螟虫(一一)生于野(一二)。

贤君智则(一三)知随变而改,缘类而试思之(一四),于变(一五)。

圣人之理(一六),恩及昆虫,泽及草木,乘天气而生,随寒暑而动者,莫不延颈而望治(一七),倾耳(一八)而听化。

圣人察物,无(一九)所遗失,上及日月星辰,下至鸟兽草木昆虫,(二0)鹢之退飞,治(二一)五石之所陨,所以不失纤微(二二)。

至于鸲鹆来,冬多麋,言鸟兽之类也(二三)。

十有二月陨霜不煞菽(二四),言寒暑之气,失其节也(二五)。

鸟兽草木尚欲各得其所,纲之以法,纪之以数,而况于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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