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非法行动中,居然还调用了军火,那就是明显存在着暗杀的意图!
有了这项实证,一旦过不了听证会,闹上了法庭,有极大可能会被定罪,搞不好还要罪加一等。
在这种政体下,当官既为政客,而作为成熟老练的政客,不止要乘风破浪地谋取前程,也得如履薄冰地考虑后路不是?
这就是欧阳正浩为执行这次秘密行动的小队成员,配置走私进口武器装备的主要原因!
当然行动结束后,这批武器也会被立即销毁。
那么这款步枪和弹药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一句话就是杀伤力超标了。
众所周知,决定枪械杀伤力的主要指标,一项是有效射程,一项是子弹的口径和材质。
而欧阳正浩利用自有的地下渠道,购置的这批走私来的“史密斯—77”
步枪,在这两项上都超标了。
按欧阳正浩原本的设想,是需要购买一批与本国产“明州造—75”
同等指标的全自动狙击步枪,这款枪比之前郑知然用过的那支“明州造—86”
在威力上要低很多:有效射程约800米,配78毫米口径子弹。
而高罗曼国产的这款“史密斯—77”
,在之前的参数上跟“明州造—75”
非常接近。
可那是之前!
出品该款步枪的军工企业最近刚对其进行了一次升级:把有效射程提升至1200米左右,改为标配81毫米的钢芯子弹,同时还试生产出了一批!
也该着欧阳司长大人货要得急,人家高罗曼国的这家军工企业,连相关升级改造的声明还没发布,就被他那条地下渠道给整走了21支,还有若干子弹……!
可要说涉及到在如此机密和关键的行动中要应用的武器,作为筹划者和执行者都没发现这个差错吗?
应该说一切的纰漏,总是隐没在阴差阳错之中!
客观原因就在于,这批武器是从非法渠道获取的。
作为欧阳正浩本人,怎么可能为了21把走私枪支亲自去现场验货?而负责接货的那位,必然是他编制外的亲信,这位在验货时一看货物对版就没问题了,直接交钱提货走人罢了!
就算那位军火走私贩子会特意告诉他:这批货可是优货,老外那儿还给做过升级呢!
如此如此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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