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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民异(第5页)

狠狠啐了一口嘴里的沙子,杨国华皱紧眉头,吐出一团被嚼得糊烂的米饭。

旁边的夯土墙壁前,斜靠着一枝九九式小口径步枪。

从县级地图上看,小杨庄只是位于成都西南方向的一个黑点。

庄后是一片略呈坡状的高地。

除了水田里每年必种的稻米和大豆,坡地上那几百亩碗口粗的桃林,是全庄人最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

全庄五十六户人,家家都有一个壮年男丁是民兵。

在县人武部的后备役表格上,小杨庄的民兵有整整一个排,是周边区域最重要的警备防护力量。

身材高大,肩宽膀大的杨国华也是民兵。

常年的农活把他的肌肉锤炼得异常结实,因为炎热和潮湿,古铜色的皮肤表面经常蒙有一层薄薄的汗液,在阳光的照射下,总会让人产生一种黑塔般的厚重感。

不过,这个魁梧健壮的汉子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戗人。

他的脸上经常挂着和善的微笑,咧开的嘴角,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

曲着腿半蹲在桌子旁边,用满是老茧的脚底踩住木凳边缘,大口划拉着土碗里所剩不多的米饭,两边腮帮高高鼓起的杨国华,双眼黑色眸子深处,隐隐放射出淡淡的哀意和无法掩饰的仇恨。

六年了,今天是他头一次自己做饭。

在他的记忆中,这种事情都是媳妇的份内。

那时候的饭,吃起来总是很香。

昨天半夜,庄子西头老六家的狗一直在叫。

开始大伙谁也没有在意,等到后来发觉有些不对,把民兵集合起来过去看的时候,老六一家四口,全都躺在了血泊里。

那是一个全身黑色的人,个头很高,看不清脸,身上瘦巴巴的没几斤肉。

右边膀子下面没有手,只有一把形状像杀猪刀,却又长得多的锋利黑刃。

深深凹陷下去的眼睛里,血一样的红。

庄子里所有人都被惊动了。

男人在前,女人在后,老人孩子远远地站在外面看热闹,把老六家的院子围得水泄不通。

本以为是人多力量大,却怎么也想不到,这竟然是一场毁庄灭户的惨剧。

那个黑人动作快得可怕。

轻轻一掠,就能跃出丈远。

身形比猴子还要灵活,手上的黑刀挥过之处,总能带走一条人命。

杨国华已经记不清楚谁被第一个砍中,到处都是惨叫和哭号,子弹打在它的身上根本没有作用,所有人林林总总大概放了百来枪,被打得马蜂窝似的怪物还是没死,它一句话也不说,只是闷着头追杀所有人,就连老人和孩子也不放过。

如果不是自己急红了眼,抄起铁锹猛冲上去,从背后把它的脑壳劈成两半,恐怕全庄人都会死在它的手上。

天,终于亮了。

小杨庄五十六户三百零七口村民,只剩下杨国华和隔壁老支书家的儿子杨小柱。

老六家的平整的院子已经变得稀烂。

脚踩下去,厚厚的淤泥能带起一大堆。

那土的颜色,红得刺眼。

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味道,呛得令人恶心,憋得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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