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十六岁的路知晏亲手画的。
笔触和技巧都不如现在纯熟,但浅金色的镂空相框里,吐着舌头歪着头笑,漂亮又神气的爱丽丝,却鲜活明媚得让人看一眼,就觉得心软。
同在第一次在救助站看到她时,真的判若两狗。
想到往事,季南音眉眼神色也跟着柔和起来。
那时的爱丽丝又脏又小,肮脏成缕的毛裹着突兀的骨头,见了人还直呲牙。
季南音看了都直皱眉,路知晏却坚持要收养爱丽丝。
季南音不明白,问他为什么。
路知晏那种金娇玉贵长大的小少爷,要什么样的狗没有呢,何必养一只这样不讨人喜欢的。
路知晏毫不嫌弃地将脏兮兮的小狗抱在怀里,安抚地抚摸着爱丽丝的脑袋,却笑看望着她,“小木头,我看到爱丽丝的第一眼就想到了你,又可怜又可爱,我就想带她回家。”
因为这句话,季南音也觉得爱丽丝可爱起来。
他们一起带着爱丽丝回了家,给她洗澡,给她搭建木房子,还带着她在每个傍晚里一起散步奔跑。
过往太美好了,所以回忆起才显得苦涩带刺。
每一个细节,都能扎得人鲜血淋漓。
季南音笑容凝固,定定地望着墙上的画。
转眼就十年了。
如今,爱丽丝成了老狗。
她和路知晏亲密无间的旧时光,也再也找不回来了。
周末早上八点,路知晏准时出现在了锦绣澜湾楼下。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车,应该是怕被记者跟,一向张扬的人,竟然开了一辆低调的黑色商务车。
季南音盯着车看,路知晏在车里望着她,不耐烦地按响喇叭。
季南音收回目光,走上去拉开了副驾上了车。
她没有矫情,反正早晚都要挪到这位置,表演给钟清艾看他们有多恩爱,不如一开始就坐这里。
上车后,路知晏没多看她一眼,更不会主动开口同她说话。
季南音想说点什么,但在谈判桌上能让对手招架不住的人,竟然找不到一个开口的契机。
她也沉默着,只是余光下意识就瞥到路知晏手上。
他已经戴上了与她相同款式的婚戒——两年前,两人彻底决裂,路知晏就摘下了那枚象征他们是爱人的戒指。
只有去探望钟清艾时,路知晏才会重新戴上。
虽然知道只是做戏,季南音也觉得一瞬间安宁了不少。
既然没话可说,季南音干脆将自己当成了空气,左手叠放在右手上,盖住戒指,闭上了眼。
昨晚又没睡好,噩梦叠着噩梦,没一会儿季南音竟就真的睡了过去。
路知晏听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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