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给我做个你说过的叫花**!”佩恩作为狼人和血族的混血儿,不光可以靠狼人的食物维持生命,血液也可以。不过,通常他都是靠吃肉来过活,因为喝血没什么味道,而他又是个小吃货。 “好吧!”苏云接过了那只可怜的母鸡,带着佩恩往偏僻的地方走了走,免得被丢鸡的苦主发现。 打发佩恩去寻找柴禾,他则是毫不犹豫地将这只鸡敲死,然后开膛破肚,取出了所有的内脏。四处望望,没有找到合适的稀泥,他干脆自己用水调了一些。 将调料撒进泥里,苏云均匀地将泥浆抹在鸡身的外面,然后找了几片大叶子包好。 “老师!”佩恩抱着一大摞干柴,兴冲冲地跑了回来。虽然他现在六岁不到,可是力气已经完全胜过成年人类男子。 他将柴放在了地上,堆成一堆,期待地看着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