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记得前世我是怎样屈辱着被丈夫拖出大门,扔进车里。 犹记得儿子儿媳厌恶又带着杀意的眼神。 不过还好,这次决定生死大权的人,是我。 丈夫和儿子都被推进抢救室,医生前来和我商量签字细则。 丈夫由于之前执着于面子,不肯进医院治疗,早就落下了病根。 这次直接被下了病危通知书。 我秉着不违法的思想,签下了抢救书。 不过即使如此,丈夫那条断掉的腿,还是没留得住。 更是因为自负不配合治疗,伤口恶化诱发癌症,很快就不治而亡。 至于我儿子,因脑部受损较严重,直接成了植物人。 我这个作为曾经被他抛下河的母亲,直接给他交满了十年的住院费,之后就看他自己造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