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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第2页)

“怎么不是,我刚才路过的时候都看见啦?”

人群中又一个莫名其妙的证人。

李掌柜真是百口莫辩。

玉瓶主人继续抱着他的腿不撒手,哭天抹泪的喊,“你要不赔,我就报官。”

“行,报官就报官!”

李掌柜赌气,反正我没错,还怕报官?他是觉得自己没错,不怕告到衙门,可他并不知道,龚春财早就和县令打了招呼,挖好了坑,就等着他往里跳。

李掌柜和玉瓶主人一起来到县衙。

京城的衙门是顺天府,但顺天府并不是什么案子都接,什么人都能去的衙门,那得是从县衙一级一级报上去的案子,人家才判。

像这种一般的民事纠纷案,都是京城东西两边的县衙接手。

来到县衙,俩人往堂上一跪。

县令拿腔拿调的问,“你二人,何人原告?何人被告?又是因何前来击鼓鸣冤啊!”

那玉瓶主人抢先道:“大人,他撞碎了我家祖传的玉瓶,还不想赔。”

“明明是你撞的我。”

李掌柜道。

“那撞碎的玉瓶呢?”

县令带着酸腐气息语调问。

“就是这个。”

玉瓶主人将锦盒打开。

旁边衙吏将它呈给县令。

县令一看,这哪是撞碎的,完全就是被碾压过的嘛。

“咳~”

他清了清嗓子,手捻胡须,“这的确是碎了……”

“大人,就算是碎了。

也不关我的事啊!

是他冲出来撞的我,不是我撞的他。”

李掌柜焦急道。

玉瓶主人道:“方才大街上,有的是人看见,你想抵赖也抵赖不了。”

县令问道:“有人证吗?”

衙吏立刻带了两个人进来,“禀大人,这二人说他们看见了当时的情况。”

李掌柜明明记得当时周围没什么人,怎么就忽然冒出来俩。

二人入堂下跪。

县令道:“你二人可曾亲眼目睹当时的状况?”

其中一人道:“是的大人,当时我们正好经过,所以看见了。”

另一人接着道:“我们刚才经过西市那边的时候,亲眼看见他!”

一指李掌柜,“一路小跑,结果把人给撞了。”

“你们血口喷人。”

李掌柜气的浑身哆嗦,同时也意识到,他可能遇到了碰瓷儿的。

“他们肯定是一伙的,专门演这么一出,来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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