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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触手怪与少女(第2页)

要是能回到从前,犹格说什么也要选择‘神嗣’这一种族。

可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身为人均【仇视】起步的触手怪,犹格这三天过得那叫一个心惊胆战。

穿越第一天就差点被噶了,要不是身娇体柔,顺着入水口滑入了下水道,否则他现在恐怕已经被人剁成了肉酱,然后成了某人亦或者某些人的盘中餐。

这不是夸大。

第二天惊魂未定的犹格,可是在一个酒馆后厨吃霸王餐的时候,亲眼见到了一只焉了吧唧的史莱姆。

起先他还还以为这史莱姆和他一样饿晕了,因此不得不铤而走险摸入这酒馆后厨里找东西吃呢。

结果他躲在木桶里大快朵颐着,这史莱姆便被厨师提着扔到一个榨汁器具里,将体液全给搞了出去,然后做成了某种鸡尾酒的配料!

我滴乖乖。

那史莱姆死得老惨了,就一张皮,被随手扔进了垃圾桶里。

不过人倒是挺硬气,从被榨汁到死翘翘也硬是不吭一声。

全程观摩的犹格直接就给看软了,于是在厨师离开后,他毫不犹豫的从木桶里伸出触手来,然后提桶跑路。

哈哈,叫你后门不关!

事后厨师被罚了一个月工资这件事,犹格不知道。

他只知道一个木桶的量的苹果,应该够他半个月不用担忧食物来源问题。

第三天。

食物被城里自由工作者们呼朋唤友的组团拿光了。

娘希匹!

真是人善被人欺,触手怪善了更被人欺!

这,就是犹格现在心情不好的原因。

他现在太弱小了,单挑一个健康的成年人都不一定能够稳胜,更别说一群带武器,一看就不好惹的无业游民。

一朝回到解放前。

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犹格只是颓废了半天,终于在肚子饿了的逼迫下,从自己躲藏的阴沟里爬出了来。

没法,生活还得继续。

虽然变成了一只人见人厌的触手怪,但犹格并不想放弃自己的生命。

“昨天那家酒馆指定是不能去了。”

“得想想去哪才能白吃白喝。”

重生为触手怪的犹格也不知道是自己种族问题,还是个人问题。

总而言之,他能口吐人言,且也许跟他选择语言时选了‘汉语’的缘故,这个游戏异界里的人们相互之间交流也用的是普通话。

如果不是因为这城里人均种族骑士,那犹格还真想和他们聊聊天,了解了解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

犹格小心翼翼的行动着。

前世为人的记忆让他习惯触手怪的行动方式却有些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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