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婕换了一只膝盖跪地:“用点力!
来,用力,一,二——嘿!”
肖尧的脚穿进去以后,沈婕又为他细细地系上鞋带,肖尧觉得,她系出来的鞋带花式比自己系的好看。
接着,沈婕又帮他穿另一只。
“我自己来吧——他又去教堂干什么啊?”
“感觉波哥在对他进行某种心理精神治疗吧,具体的他也没和我多说。
好惹,”
沈婕站起身,满意地拍了拍自己的小手,又俯身拍了拍她的膝盖:“站起来走两步?新鞋可能有点挤脚。”
肖尧站起身来,但并没有走两步,而是粗暴地拉过沈婕,一把将她揽进自己的怀里。
沈婕有些猝不及防,这毕竟是她第一次被直系亲属以外的男性拥抱,但是眼下的气氛又容不得她推开。
“好啦,好啦。”
少女拍拍肖尧的腰,没有回抱他,只是侧过脸,把左边的太阳穴顶在了肖尧的胸膛上。
“我爱你到永远。”
肖尧抽了一下鼻子。
沈婕今天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击穿了他的心灵。
“好呀。”
沈婕温柔地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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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书店”
的柜员小玲刚要打烊,店里却来了两个学生。
文华书店是一家专门出售教辅和文具的书店,地处四所不同的高、初、小学交界,区位优势明显,这会儿又有期末考试的抓手,形成了价值转化的矩阵,不到十平的狭小店铺内,经常挤得水泄不通。
因此,这个点还会有客人上门,却也不足为奇。
来者是一男一女,女生拥有着让小玲感到妒忌的美貌。
作为一名女性,小玲深知道,如果自己也有这样的美貌,不,只得七分,人生便可开启简易模式,至少不用在这小书店当柜员了。
不过,老天也是公平的——这女生的个子不高,上身穿一件白衬衫,下身是一条短裤,粉色兔子塑料拖鞋里的两只小脚穿着肉色短丝袜,从这打扮来看,应该是郊县来的姑娘。
这小美女挽着的男生就更奇怪了——个子挺高,就是稍微有一点点驼;样貌普通,不过胜在年轻;老土的黑色方框眼镜,呆板的平头,身上的t恤中裤一看就是八浦路淘来的地摊货,脚上却穿着一双黑色的aj当季正品。
小玲看了又看,还是觉得自己不会看走眼,这双鞋近千元,小玲自己都眼馋好多天了。
应该……是一个品味独特深藏不露的富二代?现在的小孩儿都这么现实的吗?小玲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虽然自己已经是个快三十岁的老女人,可还是心怀着嫁给白马王子,嫁给爱情的梦想啊。
“我要这个。”
那郊县来的姑娘指了指挂在小玲身后头顶的sanite黑色双肩包:“喜欢吗?”
“还好吧,不就是个书包吗?”
富二代男生的一只手插在裤兜里,他的额头上和手肘处都贴着创可贴,莫非是经常打架斗殴的主?
“你好讨厌,”
郊县姑娘轻轻拍了富二代一下:“我喜欢这个,就要这个吧。”
“好好好,买,买。”
富二代说。
“这个吗?”
小玲微微侧身,指了指头顶那个包包:“sanite,牛皮的,售价是99o元。”
“太贵了,换个便宜点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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