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士奇科科是她和壮壮养的狗,四年前,她们刚住到一起的时候,壮壮看到了电视上播的流浪狗新闻,就拉着她到流浪宠物收容所,把科科带了回来。
其实当时冉冉并不是很看好科科,她觉得吧,虽然是来收养流浪宠物,但还是应该挑一只漂亮一点的,但当时的科科,真的非常丑。
真的,非!
常!
丑!
但明明有看起来更可爱的吉娃娃,壮壮却固执地选择了科科。
她说,我如果为了养只漂亮的宠物,那我直接去宠物店里买就好了,这条吉娃娃这么好看,肯定很快就会被人领走,但这条哈士奇,要是我今天不把它带走的话,它可能就会在这里一直待下去,所以我一定要把它带走。
那是冉冉第一次深刻地认识到壮壮是个什么样的人,也是在那时,她有了要把壮壮当做一生闺蜜的冲动,所以在收养科科的这件事情上,她没有多劝一句。
至于科科,冉冉只能安慰自己,这么丑的哈士奇肯定不多见,这也算是一种优点了。
而且,说不定再养养,它能变得稍微普通一点呢?
然而……
冉冉看着正围着她兴奋嚎叫的科科,还是忍不住感慨:真是丑得一如既往啊:)
“你来了。”
壮壮神情呆滞地从屋里晃了出来,黑眼圈都快占到她的小半张脸。
冉冉担心:“你还能行吗?要不跟你导师说一声,这次就别去,在家休息几天吧。”
“抱怨归抱怨,但我心底还是想去的,”
壮壮给自己灌了口黑咖啡,眼神稍微清醒了一点,坚定地摇了下头,“机会很难得,无论如何也要去!”
虽然看不太出来。
但壮壮的事业心却异常强烈呢~
冉冉没再提休息的事,而是把她已经做好的玩偶兔拿了出来,然后接受了壮壮的一连串赞美。
但等她打算告别的时候,壮壮却像是犹豫了很久、终于下定决心一样,一把握住她的手,直直盯住她的眼睛:“我有件事要拜托你!”
“我这次调研,差不多要去一个周,科科在家没人照顾,所以我想把它托付给你。”
冉冉疑惑:“你托给你男朋友不就好了,以前你每次出去调研,不都把科科放在他那儿吗?”
“这次不行,过两天他也要出差,连孩子都准备托付到孩子的外公外婆那儿呢。
……我知道你住的地方很小,房东也不准你养宠物,但是,”
壮壮竖起一根手指,满脸恳求,“就一个周!
一个周我肯~定能回来!
你就偷偷把它带回家,随便养一养吧!”
因为牵扯到霍雨淮,所以冉冉没有把她搬家的事告诉壮壮,壮壮还以为她还住在那间窄得走不开人的旧楼房里。
但现在,她虽然住的地方变大了,却更没办法把科科“偷偷”
带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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