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皮是白色布料,里面充的应该是棉花。
在它伸手的时候,圆柱体最前端的尖尖在重力的作用下往下掉,横在打火机的火焰上方,似乎有点怕火,诸伏景光看过去时,这个尖尖还往后缩了缩。
动作有点可爱,可诸伏景光神经高度紧张,哪里看得出可爱不可爱,趁着娃娃收回手,他立刻躲开了玩偶的触碰,往旁边跨了几步,再次拉开了彼此的距离。
在黑警官放轻的呼吸中,娃娃以脖子为支点,在半空中缓慢转动,再一次对准了他。
诸伏景光甚至看到了他脖子上布料和布料撕裂拉出来的黏腻细丝——竟真得有些像人的皮肤被撕开时、血色筋膜黏连的样子。
但仔细一看,却只有白白的棉花从断口处冒出来。
这是用脖子荡秋千荡得太欢结果翻车了吗……诸伏景光苦中作乐的想。
怪不得娃娃刚才转身转的这么慢——再不小心一点,怕是一个大动作就要头身分离了。
脑海里无数念头冒出来,但不影响他迅将枪口对准了娃娃最脆弱的脖子处。
他早就现了一件事。
自始至终,这个异空间里,活人只有他和前辈两个人。
不知为什么,无论是门外的孩子,还是眼前的白狐狸面具少年,都没有以真身进入这个空间,而是通过附身的手段。
既然如此,假如干涉他们附身的渠道,他们是不是就不能进入这个异空间了?
想到这里,他抬起眼,呼吸却微微一窒。
不知什么时候,好像只是眨了一下眼的功夫,刚才还离自己三四步远的白娃娃,再一次贴着他的身体,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娃娃垂着头,脑袋已经垂到了胸前——它的脖子几乎被磨到只剩下一根拉长的线了。
它再一次朝着黑警官伸出了手。
诸伏景光按捺住了后退的本能,他没有开枪,而是脱下了外套,抬起打火机,蓝红色的火苗接近了衣服。
先是衣袖,紧接着是衣身。
火苗很快就蔓延了起来。
衣服燃烧了起来。
——
论一只布娃娃最怕什么。
也许没有比火烧更合适的答案了。
火苗一接近,娃娃一下子像被烫到了一样收回手,艰难而痛苦的晃起了身体,似乎想挣扎着后退,可除了让自己在上吊绳里徒劳的晃来晃去以外,什么都没做到。
诸伏景光用力攥着衣服还没有烧起来的部分,按照计划,下一秒,他就应该把手里燃烧着的衣服像罩子一样盖到娃娃的头上!
娃娃是布和棉花做的,只要把衣服罩下去,它很快就会烧起来——
烧的连灰都不剩!
随着衣服缓缓靠近它,娃娃疯狂地晃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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