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先有我后有山!”
李繁丰站了起来用力鼓掌:“说得好!
没毛病!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哈哈哈哈哈!”
李繁丰扭头四顾,现大家都沉默不语,只有他一个人起身鼓掌叫好,不由感觉有些尴尬:“呃……”
他便又坐了下来。
玄天微微而笑:“诸位,这就是我的道,世界因我而存,因我而灭,我若不存,则天地不存,日月不存,万物不存。
我是一切的核心,绝对的必要存在。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道,如若无道,便如同失去果核的果实,空洞不堪。
楚道友有自己的道吗?”
楚剑雄微微抬头,浑浊白眼中映出玄天模糊的黑色人影:“玄天道友,楚某也许有过自己的道,但现在记不清了。
楚某很好奇,玄天道友那位朋友的经历,能和玄天道友成为朋友,想必现在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可否告知一二?”
玄天微笑道:“有何不可,他和我是金兰之交,也是我的修仙领路人,是他带我踏上了仙路。
可惜的是他没被仙人选上,返回家乡,投身军旅。
他为人圆滑玲珑,在军中笼络了一批好友,加上自身身强体壮,在军营中步步高升。
时光推移,岁月变迁,一晃十年过去,他任职为大燕仙朝宫廷的禁军统领,掌管十万禁军。
而我在仙宗苦修十年,成为席弟子,奉命前去抓捕他。
因为他掳走了大燕仙帝最宠爱的妃子,淑妃。”
说到这里,楚剑雄微微睁大眼睛,但仍旧什么也看不清楚。
眼前只有灰蒙蒙的一片白雾。
他捂住脑袋,感觉脑袋一阵阵疼。
“他带着淑妃逃到了这里,就是我们现在的位置,百花山。
这里无论春夏秋冬,百花盛开,宛如人间仙境,确实是一处天然的风水宝地。”
玄天指了指地面,继续说道:“我带队一路追踪,带队包围了百花山。
在百花山一处山坳,我找到了他们两个。
他跪下求我。
求我放过我们。
你们觉得呢?
我应该放过他们吗?”
众人沉默不语。
玄天微微仰,怅然一叹:“自古忠义两难全啊。
我心软了。
我怎能不心软呢?
我们是朋友。
最好的朋友。
是他带我踏上的修仙之路,是他在我失意时安慰我,帮助我,提携我。
做人当然先要照顾自己,但更要顾及朋友,倘若金兰挚友深陷危难都置若罔闻,道心必然种魔,终究难免有一天走火入魔,身死道消。
我不曾忘记落魄时,他对我的雪中送碳,所以我要为他火中取栗,我不仅放走了他们两个,还杀了整个队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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