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浩思,是张北隔壁村子里的跑山人。
当兵五年之后在大城市卷了一段时间,后来实在扛不住就回老家加入了跑山人的队伍。
这家伙别的能耐没有,但一把力气是真的离谱。
寻常跑山人通常就背十斤到三十斤的山货,再多就扛不住了。
毕竟是原始森林,不可能将所有的力气都用在背麻袋上。
但潘浩思不同,良好的身体素质能让他背着五十斤的山货来去自如。
跟这家伙上山,你会时刻怀疑自己是不是老了体力跟不上。
解决完了明天跑山的人选,张北再度拿起了笔记翻了起来。
沈教授的笔记丝毫不亚于一本百科全。
虽然张北没有系统性的接触过这方面的知识,但了笔记之后也会诞生许许多多的想法。
甚至这些想法都能在以往的经历中找到相互印证的地方。
张北这几天没跑山,也算是给自己放了个假。
不过随着凌晨五点的车子停在了门口,张北重新换上了跑山的装备坐上了副驾驶。
潘浩思身高一米八五,一身腱子肉,再穿上迷彩服,可以说妥妥的暴徒。
没错,虽说当了五年兵,但这人起来一点不像是记忆中的军人,反而满脸的横肉,像极了杀人越狱的逃犯。
“把头子怎么突然想起来叫我了?”
“今天窝子大,让你来能多装点。”
“那多谢把头子了!”
张北调整了一下椅子,将身体靠在了上面:“先去接沈峰,然后从南边的那条路开去第三峰。”
“没问题!”
潘浩思扭了扭手腕,一脚油门就踩了下去。
张北默默叹了口气,一只手紧紧抓住了旁边的扶手。
潘浩思这人优点不明显,但缺点却极其可怕。
可能是踩坦克的大油门习惯了,导致他开车时候习惯性的将油门踩到底。
若是高速这种地方还好,但特么跑山人进山除了山路之外压根没有别的能选择的地方。
在山路上把油门踩死,但凡有个小坑都能飞起来。
但偏偏潘浩思的车技还很好,在颠簸的路段都能控制得住。
叫他上山路上的时间极为短暂,但下车之后最少也要十分钟才能缓过来。
曾经王老二坐过他的车,从那之后死活不和他一起跑山。
按照王老二的话说,这小子开车就是和阎王爷打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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