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正好和小路上杂草丛生的环境,对的上。
之前就说了,他们此时正处于滨州地界,离着渤海不远。
只要沿着海岸线一路向南。
他们避开金人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两个人边走边看,对路上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实际上他们谁也没有出远门的经验。
林清研就不用说了,自小便是个宅家女子,要不是遇见了王还真,可能一辈子也就深宫大院了。
而王还真才刚来这个世界不到一个月。
对于这个时代的景色,更是一无所知。
前世他走的都是康庄大道,也算是一点经验都没有。
两个人就这样走走停停,一直走到了酉时。
此时已经入秋好几天了,酉时快结束的时候,天色已经开始暗了下来。
二人此时又在一片荒野之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能摸黑前行。
这晚上的速度和白天简直不能比,两个人一连走了几个时辰,也走了不过区区十里不到。
王还真看着林清研脸上的倦色,心有不忍。
但是此处荆棘杂草丛生,又没有歇脚的地方。
于是他拉住了林清研,对着她说道:“来,哥背你走。”
“不用,我能行。
快走吧,这里荒山野岭,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林清研摇了摇头,不愿意让王还真背着。
“瞎说,脚肿了吧?我刚才明明看到你一瘸一拐的样子,上来吧,你又不重。
我看这个样子,我们估计还要走好一阵路呢。”
王还真可不管这些,他蹲下身子,直接将林清研背上。
他刚才分明看到少女跺脚的样子。
她一个从未出过远门的大小姐,哪里走过这么长的路。
林清研趴在王还真的背上,心中满是安定的感觉。
王还真说的没错,她的脚确实肿了,左脚甚至已经磨出了水泡,只不过她一直强撑着,没有说出来。
();() 没想到,王还真竟然注意到了这一点,这种被人默默关心的感觉,让她有种特别的安全感。
所有的关心,都是来自于在乎。
而所有的不在乎,都是漠不关心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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