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昔一脸无语。
三个人打打闹闹地从二楼展厅走出来,没有一点儿都市丽人的样子,像是时光倒流回到年少。
林靓尤其夸张,头发都散了,衣服也变得皱巴巴的。
不过也难怪林靓生气。
林靓自小和蒋韵儿一块儿长大,是扎同一款辫子的发小,直到叶昔加入她们之前,这两个人才是最好的朋友。
要不是蒋韵儿担心林靓不顾后果大闹婚礼,当伴娘的人应该是林靓。
林靓发完一通脾气,还是舍不得真打,放过了蒋韵儿,开始找叶昔的茬儿:“你,当伴娘的!”
叶昔缩了缩脖子,小声道:“靓靓...”
“这个臭妞把手捧花给你了吗?”
叶昔老实地点点头:“给了。”
“这还差不多。”
林靓的气消了一点,并不因叶昔占了伴娘位而介怀,嘴上恶狠狠,说出来的话却是关心,“你找对象的水平也差得很,我只求你千万不要像她一样犯糊涂!”
叶昔小心翼翼地试探:“怎么算糊涂?”
“嫁给姓元的最为糊涂!”
林靓气的冒烟,口不择言,“天底下的狗屁霸总都不能要!
你俩以前的带感小说,里头的霸总全是犯刑事案件的主儿!”
叶昔与蒋韵儿眼神一撞,会心贼笑。
她两个人臭味相投,蒋韵儿是不加掩饰,叶昔是装正经,唯有林靓是自内而外真正经。
“现实世界的林大法务又要开始普法了...”
蒋韵儿有叶昔撑腰,不嫌事儿大继续惹林靓:“知道知道,你就是为了我俩不要‘误入歧途’才去学法律的嘛。
其实也没有那么严重啦,承和对我真的比小说里还好...”
见林靓又要生气,叶昔连忙拦住,道:“靓靓,我渴了,去喝点东西吧!”
林靓瞪了蒋韵儿一眼,不再理她,拉起叶昔的手仔细叮嘱道:“昔昔,我只有你了。
你可要擦亮眼睛,不要学这个臭妞。”
叶昔眼眸一晃,没敢吭声。
毕竟昨天,她也和一个“姓元的”
结婚了,而眼前“这个臭妞”
,成了她的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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