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之内,安分守己既是善民,倘若危害了他人,就是恶徒。
一人施恶于一人是错,百人施恶于一人亦是错,这样的恶徒暴民,有多少算多少,统统都要受惩罚。
把大批“恶徒”
送进监狱后,法家洋洋得意地说,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只要严刑峻法让人们不敢犯界,天下就能大治。
但他们把社会和人性看得太简单了,那些本没犯罪却受殃及的人,从此视法为恶法,秦为暴秦,一夫作难,天下响应。
单纯的道德教化自然不可取,单纯的法家刑罚就足够了么?
黑夫陷入了沉思。
他们这次办的案子,初衷和大的方向是对的,那些被掠卖女子得以回家,自然是好事。
虐待她们的施暴者遭到了应有的惩罚,也足以大快人心。
但将盲山里全体民众,不分男女,都按照连坐罪,罚为隶臣妾,连黑夫也不免有几分不安,因为他知道那些人的下场。
过去一个月间,每逢他去县城参与审案时,都会去安陆县贩卖奴隶的人市看一眼。
那些两脚货物充斥在牛马栏中,空气中弥漫着异味,汗水、鲜血,混合了隶臣妾囹圄(lgyu)粪沟散发的恶臭。
看着那些囚于笼子里,或戴着木制桎梏,或被草绳拴在一起的隶臣妾,一个个枯槁蓬头,早已失去了对生活的期望,唯有几个眼睛还算明亮的小隶臣将一脏兮兮的手伸向了他,仿佛在哀求拯救。
说来令人诧异,秦律在打击拐卖,严禁士伍卖妻子儿女的同时,却容许了奴隶贸易。
除了外国流入的俘虏、蛮夷外,每年都有不少连坐受刑被贬为隶臣妾的秦人。
他们的境遇,比那些被掠卖的女子还不如。
非要说两者之间真有多大区别?倒不尽然。
仔细想想,这种矛盾其实并不矛盾,秦国官方是控制欲极强的大政府,一切超出官府控制的事情,都遭到了禁止:商业被严密打压,户籍之间不允许随意流动,这样才能让人们不得不通过耕和战两条路,谋求改变自身的阶级,从而达到强兵富国的目的。
这样一来,因犯罪被罚为隶臣妾的人,其人数多寡,刑期长短,都在官府控制之下,而且这些人还能充当军功爵金字塔的底层,源源不断地为国家创造劳动价值。
但私人掠卖不同,一方面失去儿女的百姓会心生不安,制造混乱和恐惧。
另一方面,这种在官方控制外的人口阶层流动,无法给官府带来任何利益,所以被视为毒瘤,不可不除!
在想通这一点后,黑夫却更加迷茫了。
“我刚开始自诩为嫉恶如仇的‘天狗’,觉得自己做的事都是对的。
可如今看来,我这亭长,难道只是秦国官府的一条狗,只是一件维护秦律统治的工具而已?”
《秦律》是先进的,但也存在很大问题,或许这就是秦亡的根源?
只是对那些问题,以黑夫现在的地位,是无可奈何的。
他知道这是时代的局限性,只要生产力一天不突破临界点,类似的事就会层出不穷地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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