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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邻居屯粮我屯枪(第1页)

安德烈和尼古拉领着众匪逃窜,飞奔中回头,现追兵越来越近。

对方一水的白马,高大神骏,度远己方。

更别说自己这边的马刚刚追击敌人,马力耗尽了。

跑不过,根本跑不过。

在安德烈认知中,这种优秀的安达卢西亚战马一般都是贵族将领的坐骑,平时仆从用右手牵着,被称为“右手坐骑”

价格即使在原产地,也达到o镑。

这个时候的英镑可是含克白银的。

实际上郎奇这四十几匹马是远渡重洋万里迢迢运过来的,更是贵了几倍。

对方全员宝马,这已经不能用“有钱”

来形容了,简直是匪夷所思。

难道自己想打劫的商队,其实是契丹人的亲王或者公爵的队伍?自己无意中捅了个大马蜂窝?

也只有这种情况,才能解释对方的部下全员贵族骑士的由来。

娘的,不能再跑了。

等被对方追上,这种把后背亮给对方的逃跑姿态,就是被人砍的命,战场上大部分斩获都是这么来的。

哼哼,逼急了,贵族我们也是要咬下一口肉的。

“停!

兄弟们,这么跑不行。

咱们跟他们拼了,让他们见识见识哥萨克的武勇!”

哥萨克们减,停马,回身,准备来个反冲锋。

跑不了,准备拼命了。

这么一来,双方距离大大拉近。

匪徒们从腰间拿出扁酒壶,灌上一口伏特加,缓缓加,手握军刀,准备跟对方对冲,玩命。

骑兵对冲,双方马匹撞在一起人仰马翻这种事,实战中几乎没有,马会自动避让的。

除非是列阵的重骑兵,避无可避那种。

这种持马刀的镖骑兵对冲,就看谁勇。

怕死的一方,会在最后一刻崩溃。

哼哼,贵族老爷一定比我们这些烂命一条的哥萨克怕死。

然后,安德烈惊异地现,对方抄起了挂在鞍上的两米五短骑枪,夹在腋下,转职成了枪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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