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和尼古拉领着众匪逃窜,飞奔中回头,现追兵越来越近。
对方一水的白马,高大神骏,度远己方。
更别说自己这边的马刚刚追击敌人,马力耗尽了。
跑不过,根本跑不过。
在安德烈认知中,这种优秀的安达卢西亚战马一般都是贵族将领的坐骑,平时仆从用右手牵着,被称为“右手坐骑”
。
价格即使在原产地,也达到o镑。
这个时候的英镑可是含克白银的。
实际上郎奇这四十几匹马是远渡重洋万里迢迢运过来的,更是贵了几倍。
对方全员宝马,这已经不能用“有钱”
来形容了,简直是匪夷所思。
难道自己想打劫的商队,其实是契丹人的亲王或者公爵的队伍?自己无意中捅了个大马蜂窝?
也只有这种情况,才能解释对方的部下全员贵族骑士的由来。
娘的,不能再跑了。
等被对方追上,这种把后背亮给对方的逃跑姿态,就是被人砍的命,战场上大部分斩获都是这么来的。
哼哼,逼急了,贵族我们也是要咬下一口肉的。
“停!
兄弟们,这么跑不行。
咱们跟他们拼了,让他们见识见识哥萨克的武勇!”
哥萨克们减,停马,回身,准备来个反冲锋。
跑不了,准备拼命了。
这么一来,双方距离大大拉近。
匪徒们从腰间拿出扁酒壶,灌上一口伏特加,缓缓加,手握军刀,准备跟对方对冲,玩命。
骑兵对冲,双方马匹撞在一起人仰马翻这种事,实战中几乎没有,马会自动避让的。
除非是列阵的重骑兵,避无可避那种。
这种持马刀的镖骑兵对冲,就看谁勇。
怕死的一方,会在最后一刻崩溃。
哼哼,贵族老爷一定比我们这些烂命一条的哥萨克怕死。
然后,安德烈惊异地现,对方抄起了挂在鞍上的两米五短骑枪,夹在腋下,转职成了枪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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