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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案情(第2页)

“当务之急是处理漕运一案,极乐教的案子可以容后再办。”

说罢,苏文山从暗匣中取出一份案宗,放在了桌上。

“这是太康府有关白蚁噬银案的卷宗。

李易,你可以。”

一旁,屈景阳笑道:“苏大人,眼下已到用饭时候,不如等用完午膳,再审理此案。”

苏文山闻言猛然回神。

案一侧,李易已经掀开了案宗。

“两位大人只管去用膳,卑职带有干粮,在这里进食就可以。”

说话间,李易取下了腰间的布袋,里面有他提前包好的熟肉。

他早已经养成了一边巡街一边用餐的习惯,随身的布袋里,从来就没有缺过食物。

这是他当乞丐养成的职业习惯,同时也是他为了更好利用时间所做的自然选择。

房里不缺茶水,李易一边用餐,一边研磨卷宗。

漕运噬银案表面上并不复杂。

半年前,沧江之上漕运船队运送二十万两白银去往京都,在运至太康府停留修整时,有铺天盖地的白蚁席卷漕船,仅仅三日,白银便化为乌有。

前任府尹也因此事被发往边疆,原因是处事不当,玩忽职守。

按当今圣上所言,便是一把火将船烧了,也不至于让白蚁吃了二十万两的白银。

李易对此大为赞同。

弃车保帅,放火烧船一定是最佳最快的解决方案,前任府尹不可能想不到。

继续往下翻,李易到了上任府尹给出的理由——蚁妖凶猛,民壮兵丁无法靠近,此非人之罪过。

李易眉头皱起。

他现在大致明白了苏文山为何会无从下手。

短短一句妖祸便等同于盖棺定论,纵使你有诸多理由,也无法从中辩驳。

像这种案子,李易想到的唯一侦破办法,就是反向论证。

只有寻到白银,寻到人证,以此证明白银非白蚁所吞,才能翻案。

着卷宗,李易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漕运银子都是官银,而大魏所有官银都有一个相同的特性,那便是不能直接流通于市,必须经过官方银庄或者银铺,熔化成普通银子才能使用。

“二十万两白银,若想流通各处,唯有全部熔成普通银子。

这么大数目,不可能没有丝毫破绽。”

李易想到了被灭口的季福,同时也想到了徐记银铺被烧毁的帐房。

“二十万两白银莫不是都被徐记银铺熔成了普通白银?”

李易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推断,徐记银铺并不是太康府规模最大的银铺,半年内想要悄悄熔掉二十万两白银绝非易事,除非他们提前串通好其它规模较大的银庄,才能做到。

除此之外,如此多的白银想要流通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司银监的人可不是吃干饭的。

思忖片刻,李易目光落在了桌案上摆放的银色长寿花上。

一个完整的销银链开始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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