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
用了二十多分钟。
距离取照片还早,陆霄骁便又拉着南初去了供销社,直奔帽子围巾的地方,他答应的事情绝对会做到。
过年,肯定要红色的。
便挑了红色毛线针的围巾,至于帽子不用挑好看,注重保暖就行,陆霄骁似怕自己帽子围巾汗味熏到她,脱的那是一个麻利。
换上新的问,“没汗味了吧。”
南初点头,“没了。”
陆霄骁双耳冻的通红,便戴上了自己的帽子和围巾,有些湿,显然是南初出汗沾上了,可是他不嫌弃。
媳妇出的汗,香的!
两人又去了衣服店,妹妹新衣没了,得重新给她买,要不然过新年没新衣,会哭鼻子,当哥哥的可受不了看她委屈样。
陆霄骁还想给南初买,她拒绝了。
过完年就开春了,天气也就跟着暖和,有一套衣服过冬就行,没必要这么浪费。
换洗没衣服。
以前旧衣服将就着穿。
这钱还得留着以后过日子。
媳妇这么省钱,让他这个即将为人夫的男人没成就感,赚钱为啥,就是为了花,不花留着也不能生崽崽呀。
也是。
不是自己的钱。
别人问也不好意思伸手白要。
陆霄骁明白问题的关键后,不由分地往南初兜里塞了一大把钱,再次财大气粗的表示,让她想要什么自己买。
南初笑笑,没拒绝。
她想说,这一天,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如果可以的话,她想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和面前的男人永不分开。
可是。
他们还是走散了。
到了取照片的时间,陆霄骁说结婚了,就算不办酒席,也得按照传统准备一套全新的喜被回去,寓意在一起一辈子。
便让她去取照片,他去买喜被。
明明只是一条街隔着,用不了几分钟,可是当她将照片取到手,看着照片中的人傻傻地望着她笑时。
陆霄骁,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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