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重山像是突然失声了一样,嘴巴怎么也张不开,只能浅浅一笑,碎发下是亮晶晶的眼眸。
林红红直接把小包袱甩过去:“你骗我,根本没有去镇上拖拉机,我等了半天,冻死了。”
她搓了搓发红的手。
其实她并没有在村口等多久,就回来了,当时她气昏了头,把家里所有的钱都带走了,她回来是想把钱留下,好让两个孩子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吃饱穿暖。
过来的时候,就听到周重山在交代孙寡妇的事情。
他把所有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其实他完全可以说是她林红红嫌贫富,耐不住寂寞跟有钱人走了。
这样周奶奶和两个孩子就可以把怨气撒在她身上了,周重山也不会挨打。
她也是在这个时候才清周重山的人品,不是社会新闻中那些大奸大恶之人。
至于胸衣的事情,应该也不是她理解的那样。
她了男人一眼,眼眸沉了沉:“这东西你怎么弄脏的?”
“我捡起来的时候,手上的血不小心蹭上去了。”
男人手心向下,让她清他手上的皲裂。
林红红眼眸微张,眸底快速划过一抹哑然,脱口而出:“这么弄脏的呀?”
周重山在部队里这么多年,当然不可能出淤泥而不染,不怀好意地眯了眯眼,显得浪荡而不羁:“你以为是怎么弄脏的?”
他的眼神炙热而直白,林红红觉得他已经猜出来她的真实想法,白净的脸蛋瞬间红成了猴子屁股:“不懂你在说什么。”
说着把她手里的胸衣夺过来,着急忙慌地往箱柜里面塞。
她心虚的样子,周重山嘴角的笑意深了几分:来她这个娇滴滴的小媳妇也不像起来那么单纯,懂得可不少呢。
等把自己的私人用品都归置好,她才抽空了一眼男人手上的烫伤,可谓是触目惊心了。
“你这估计要留疤。”
削葱般白嫩的指尖点在狰狞的伤口处,像一只肥硕可的小兔子,在一只猎豹面前炫耀自己新得的胡萝卜,殊不知下一秒,就会成为猎豹的盘中餐。
周重山呼吸沉重,他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匆忙地避开视线。
“没关系,我是男人,留疤没关系。”
她这么说,林红红反而更愧疚了:“咱们明天去医院,好好治治。”
“没关系,我在部队处理过烫伤,也算有经验,不用去医院。”
他坚持,林红红也没说什么,周重山手上的疤想要完全消除,肯定要花不少钱,家里本就穷得叮当响。
再说了疤痕是不在脸上,在手心,平常根本不出来,所以治不治的意义不大。
别说是他们家现在没钱,就算是有钱,也要花在刀刃上。
“你最近就别去上工了,在家里好好歇着。”
言下之意就是不治了。
此时的林红红丝毫不知道,以后她会为了这个草率的决定付出惨重的代价。
“嗯。”
男人没有任何意见。
两个人在这件事情上达到了空前的一致。
正事说完,重新陷入了尴尬,林红红此时才发现,她和周重山虽然同床共枕了这么长时间,可却像陌生人一样。
她跟周奶奶在一起,从早到晚都有讲不完的话,可跟周重山在一起,总是无话可说。
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话不投机半句多吧。
她不知道脑子里哪根筋搭错了,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原来你喜欢孙寡妇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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