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另外,它的封面也被人视作是经典的嘻哈封面,不是因为它的形式,而是因为它的独特配色。
唐德在巴德曼和雷蒙有些疑惑的眼神中笑了笑:“听起来简单,但并不,我打算把雷蒙整个人拍成蓝色。”
他用笔点了点三个部分:“蓝色、红色、黄色,美术三原色。
也是最吸睛的颜色搭配之一,再加上胶片噪点,绝对酷!”
“红蓝?”
巴德曼皱起眉头思考了一会,隐隐感觉确实有种冲击感,只是现在没有图片没办法在脑子里建立起更直观的印象。
而雷蒙则干脆摇头:“嘿,Bro,你不觉得这太单调了吗?我为什么不找几个马子和兄弟拍张合影,就用黑白,看起来比我一个人酷多了!”
他所说的正是目前很多嘻哈歌手经常用的封面样式,把一堆钱和金链子攥在手里,身上全是纹身,通体都是黑白色,主打一个匪帮风格。
大金链子小手表,这风格倒是和遥远故土的东北审美有相似之处。
但唐德却对此嗤之以鼻:“雷蒙,你真的想让专辑大卖吗?”
“当然!”
雷蒙的大嗓门震得其他人耳朵发鸣。
“那就要出人意料!”
唐德敲敲桌子:“你想想,唱片店里到处都是黑白的专辑,这时候有一张红蓝黄配色的鲜艳专辑,你觉得那些顾客会不会多看几眼。”
巴德曼忽然一拍手掌:“没错!
就是这样,唐德说的没错!”
雷蒙看着二人有点发懵,摸摸脑袋:“你们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明白?”
而戴维斯似乎也想明白了关键,点点头,小声道:“哥哥,确实,比黑白的好。”
雷蒙眉头拧成川字,见状巴德曼调侃道:“雷蒙,你真该多上几年学,看这儿!”
他拿出一个红色的打火机放在白色的桌面上:“你觉得红色和白色哪个更吸引你吗?”
“当然是打火机,巴德曼你真贴心,我刚想抽烟。”
雷蒙直接拿起打火机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还给其他人也分发了香烟。
唐德微笑着拒绝了,同时挪屁股离他们远了一点。
二手烟不仅危害大,味道也是最难闻的,他可不想自己健康的身体因此病变。
不过抽了几口烟以后,雷蒙好像也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晃着脑袋道:“红色是比黑白更醒目一些……”
();() “相信我,雷蒙。”
唐德耸耸肩:“我是专业的。”
“耶,你说的没错,兄弟。”
雷蒙短短的纠结了一会就想通了:“专业的事情就要交给专业的人干,分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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