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绵绵道完,便到菜地淋水。
菜地昨天播的种,平时浇水得要勤,泥壤湿润,种子得到充分的水分后生长度才会快。
等她折返回来,顾昭已经按她所说把野地瓜洗净切好,他不会做饭,刀工却出奇的好,每一块大小整齐一致,强迫症看了都表示舒服。
沈绵绵一同倒进锅里蒸熟,在另外灶口重新生火,将最后的一根木柴扔进去,把昨天未动的菌子肉丸汤热热,随后洗米熬粥。
庖厨白烟蔓延,穿过窗牖弥散开来,沈绵绵热出一身汗,忙不迭地撩起两边的袖子,将地瓜倒出,放入糖后开始捣成泥状。
她这次要炸两斤地瓜丸,拿到市集上卖。
做法与之前一致,但她特地留下几个,在表面抹层油,没有模具就揉成团,用筷箸压成花的形状。
柴房的竹架搬了出来,夜晚风大,经过一夜的通风,竹笋和菌子皱缩起来,干巴巴的。
沈绵绵拨弄几下,再晾个一两天又能卖一笔钱了。
“顾昭,我想要一张纸,什么纸都行,不过要干净的。”
她一边翻动,一边拧头冲门外正打扫院子的人说道,“顺便帮我拿个小的竹篓。”
闻言,顾昭随即转身给她找来所需要的东西,沈绵绵现,只要是不过分,无论多小的忙,他都会去做。
因此她之后越不客气,当然,更多归功于他性子温和沉稳,不会因为点小事而嫌弃,平常得空,即便身子不适也会打扫房屋,保持干净。
沈绵绵往竹篓铺上一层纸张,炸好地瓜丸捞出,沥干油倒入进去。
地瓜丸刚出锅,表层的热油仍滋滋地弹跳,油炸时的火候控制很好,一个个圆溜溜的,金黄酥脆很是诱人。
顾昭很少吃油腻食物,现下倒勾起几分食欲。
锅里剩下的油不能浪费,沈绵绵用陶罐重新装起来,留着炒菜用。
沈绵绵道:“炸过的地瓜丸你吃不了,尝尝地瓜糕吧。”
她压的形状精致好看,摆入碟子里,既雅观又诱人。
顾昭捏起一块,咬下一口,软糯瞬间在舌尖化开,伴随一股香甜流入心尖。
“怎么样?可以吧?”
沈绵绵倒对自己的厨艺挺有信心,脑海忽然有束白光飞闪过,她猛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原身根本不会做饭,哪怕天赋异禀现学现做,那也改变不了熟稔的手法!
啧,怎么现在才反应过来呢?!
他和原身毕竟同一屋檐底下生活,他不会起疑心吧?
沈绵绵心惊胆寒,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她的后背渐渐冒出一层冷汗。
“我、我以前看到街上有人做过,随便学学的,味道怎么样?”
话落,她有点悔恨想咬断自己的舌头,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不错。”
他半垂眸子,将她的神情不动声色纳入眼底。
如此拙劣的演技和说辞,怕是当奸细也遭人嫌弃。
沈绵绵偷偷瞄了一眼他的神色,并未现任何异样,不由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没有怀疑就好。
也是,原身之前和他关系不好,彼此之间又能了解多少呢。
沈绵绵心存侥幸,自我安慰一番。
“我第一次甜食,味道尚可。”
舌尖的甜味令他留恋,顾昭碾了碾,擦走手腹间的黏腻,“可能让我再食一块?”
“当然,特地另外给你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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