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肯定是不愿意的。
可是她催的急,让我快点做决定,她不会一而再的总是来劳动局。
损失的钱的证据,我也没有看到。
但是我实在太累了,因为这件事,我一直没动力去找工作。
所以我不想再去劳动仲裁了,不然等很久不说,说不定还不如现在这个结果。
毕竟我没有人家的脑子。
条条是道。
我也怕不会有好结果。
劳动局的人问我接不接受这个金额,需不需要走劳动仲裁?
因为我着急用钱,我怕再搞事情,一分钱也要不着。
成天什么也不干,就被这点事拖着了。
就这么着吧。
她说,只给我四千,我只能多讲讲价。
她说,我和她说过,我不要去年的工资了。
这一点,我想解释一下。
我不要工资的前提是,我要不到。
是老板耍无赖,他不给。
不是我不要,当时我没有在网上了解过。
现在我才知道,即使没签劳动合同,也可以要到工资。
当时快过年了,我不想给大家添麻烦。
没去劳动局咨询。
我又不是傻子,干了两个月,不要工资?不是我不要,是我要了,他不给。
我是不想心累,我着急解决。
没想到,她还反告我让她损失了。
我不用休息了吗?限流了,当时咋不跟我说?我根本不知道这其中的厉害,我怎么规避这些问题?只是让我一味的承担责任。
我没去及时插电卡,他们就不交房费?他们不交房费的话,你会让他们继续住吗?最后他们还是会交房费的,根本就不算损失。
火腿肠被猫吃了,布草少了。
算的真清。
都怪我身上了。
心安理得的让我看店,并且不工资。
工资不多,但是责任重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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