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两个时辰前,天光蒙蒙亮,太阳此时还没有升起。
沈煊盘坐于房间中,天衍诀急速运转,体内气血被其所搬动,一次次冲刷着那最后一根经脉。
在沈煊的耳中,每一次冲刷,就好似在用重锤敲击屏障般。
而且这层屏障无比的坚厚,需要反反复复,持之以恒的敲打。
以至于不能有一天的懈怠,正所谓慢工出细活,想要打好最牢的根基,便必须要忍受这股痛苦。
随着时间的推移,沈煊已经不知冲刷了多少次,可能是一百次,也可能是五百次,根本无法计算。
而也就在某一刻,沈煊耳边好似有一道闷雷炸响,体内最后一根经脉悄然贯通,气血就好似开拔的洪水般,冲刷着身体的每一处。
沈煊双眸猛地睁开,一道宛若实质的金芒划过,将整间屋子都照亮了。
“化境,成了!”
沈煊声音平静,再道了一声后,双目重新闭上,感受起此时身体的状况。
“身体比之以往要强了五六倍不止,如果再让我遇到那个斗笠人,不需要十招我便可以将其拿下,也算是有了一些自保的能力了。”
稳定住身周沸腾的气血,沈煊重新睁开双目,不觉间小声开口道。
长呼口气,沈煊缓缓从床榻上站起,而也就是这么一动,其身上竟是传来了一阵,噼里啪啦如炒豆子般的响声。
感受着仿若新生的躯体,沈煊握了握拳,面上终是露出一抹微笑,开口自言自语道。
“现在也算是有了些自保的实力,接下来便是气血归一,完全掌控身体,突破丹境。”
对于未来的修行有了打算,沈煊便是收起杂乱的思绪,目光看向了窗外的天色。
瞧见日头已经高挂空中,沈煊不禁脸色一变。
“怎么都这个时辰了?这下糟了今天还要去参加太医院的考核呢,怕不是要迟到了。”
想到此,沈煊在简单收拾一番后,便是从二楼的窗户一跃而出。
也不管会不会吓到旁人,沈煊脚下提气,在屋顶上跳跃间,便是向着太医院的方向冲去。
路上的行人瞧见这一幕,无不大惊失色。
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看着沈煊那潇洒的背影,不禁兴奋的吼道。
“我去!
太帅了,我以后也要成为这般潇洒的人物,我也要回去学轻功,老登!
!
给银子!
!”
少年嘴上一边喊着,一边向着家里冲去。
有一名外地来的书生,眼皮不禁跳了跳,对着身旁的一人问道。
“光天化日之下,这般无礼,难道官府就没人管吗?”
身旁那人是一名壮汉,看着也像是个练家子,听了书生这话,不禁撇了撇嘴道。
“管?管什么,以那人的速度,最低也是名暗境强者,这般的人物,又没有犯什么事情,官府的人可懒得管。”
书生眼睛瞪大,看着只留有背影的沈煊,满脸不可置信道。
“这小子那么年轻,竟然就是暗境强者了,往后突破宗师,不是板上钉钉的了。”
壮汉听了这话,也不禁叹了口气,眼中满是羡慕的说道。
“是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重生以后,云清最想做的是跟卓一言离婚。卓一言离婚,好啊。于是,当晚云清出现在了监狱。云清卓一言勾唇浅笑离婚还是坐牢,你选。云清前世被渣女所害,被卖入暗帝组织,一生活在阴暗的角落,如今她重生了,浴血归来,重回命运转折点,脚踹前夫哥,手撕白莲花,遇人杀人,遇佛杀佛,攀上人生巅峰。只是,渣男变忠犬,前夫变丈夫,什么情况?传言,卓少校面冷心狠,且那方面不行,事实证明,传言都是骗人的!云清捂着自己的老腰,三天都没下来床。卓一言还离婚吗?云清离你大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逃婚101天学霸娇妻,乖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当其它人向往都市的繁华喧嚣时,他却选择回归荒废多年的孤岛老家当其它人感叹近海无渔,生活难以为继时。他每次出海都满载而归,赚钱比捡钱都容易看渔家子弟出身的庄海洋,...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