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运是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有人认为买彩票中大奖就是幸运,有人认为做了高官就是幸运,有人认为娶个秀外慧中的好老婆就是幸运
要是有人问永亮长老,幸运是什么?
“滚一边去,别打扰我吃饭给我留点肉,你们这帮混蛋,我就眨个眼,你们”
永亮长老表示没时间接受采访。
大麦跟小麦两兄弟交换了一下眼神,嗯,成功的扰乱了永亮长老吃饭的节奏,终于抢到了蜂蜜烤肉。
北河北的这部分新族人用了三天时间,来到了传说中的总部——龙部落。
这三天走的不算太辛苦,度也不快,一路上的各种试图骚扰打秋风的魔兽,基本没有能跑掉的,都成了野外烧烤的主料。
永亮长老也真正的见识了龙部落新式武器的犀利,二百米内有来无回的弓箭和一刀两断的魔动风链锯都让永亮长老心惊胆战,有了这种大杀器,哪里还用饿肚子啊。
进入龙部落寨子里,又见识了各种新式建筑,永亮长老的神经已经麻木。
寨子外面还在进行着更大的工程,据说是要在入冬前完工,要给七百多头草食性魔兽住,这一冬天光是这些魔兽都吃不完。
仓库里不计其数的熏肉熏鱼和各种植物根茎啥的就更不用说了,加一起吃到明年这时候都够了吧,而且还不用吃半饱的算计着吃。
一百多号新族人的加入,让整个部落更加喧嚣。
寨子里已经两年没有新的族人加入了,这一下来了这么多,老狗剩都激动的快哭了。
更多的族人,更大的部落,更多的食物,这些都是历代大祭司的梦想,每一代的部落大祭司都在为此而努力。
这一次,老狗剩做到了。
于是狗剩大祭司记录:‘跟对人,走对路,做对事!
和勤奋的人在一起,不会懒惰;和积极的人在一起,不会消沉;与智者同行,会不同凡响;与高人为伍,能登上巅峰’
正写的来劲呢,身后陈大族长飘过,幽幽的说了一句:“别整这些没用的,多读些书,知识才能改变命运。”
狗剩大祭司觉得大族长说的很有道理,于是接着记录:‘西蒙斯大族长说的对’
迎新餐会很成功,放到了一地撑的直叫唤的新族人。
已经多久没有吃饱了?一年?两年?不不不,从来就没有吃饱过吧,这是人生中第一次吃饱。
新族人们感觉自己真的很幸运,能加入到这样一个富足的部落,没有生存威胁,没有饥饿,真是最大的幸运吧!
原来的族人带领着新加入的族人各种参观学习,新族人也在努力的融入龙部落,有不少新知识需要学习,有不少的新事物需要熟悉,阴霾一扫而光,新族人们都觉得自己获得了重生。
晚上些新族人分散住到了各个小楼的空房间,明年再新建一些住宅,今年来不及了。
这种混居不论是老族人还是新族人其实都很喜欢,人多热闹。
“神马?用筐抓鱼?就是这个装东西用的筐?扯淡呢吧?”
永亮长老今年二十岁整,年纪不大但是心智算得上健全,这种挑战三观的事怎么能信?
接下来只用了不到十分钟,十二岁的铁蛋小朋友教会永亮长老及身后十几名新族人重新树立三观。
“这不魔法,这些鱼都是傻的吗?”
永亮长老全身都变成黑白的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睡个觉而已,她竟是穿成了书中同名脑残女配男主的渣前妻,一朵怼天怼地的盛世白莲,而且还是正在私奔路上,既来之则安之,程宁宁表示她要抱紧相公大腿,逆转人生,做诰命夫人,绝不能落得被卖去花楼的下场。...
富家千金莫云霏很郁闷,她不过是离个婚,怎么就变成了古代的农家妞,一个到处都是鸡屎鸭屎的地方,简直让人无法呼吸父亲是酸腐秀才,母亲是包子性格,家里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周遭又全是极品亲戚,莫云...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快穿无限流。水淼淼摔了一跤,成了植物人。为了活着回到现实世界,为了替那些爱自己的人报仇,水淼淼必须在小说世界里做任务,赚取能量来提升自己。纯情女主霸道总裁脑残女二腹黑男二来啊,一起飙戏啊。为...
重生回到末世前,带着异能回来的林兮愿望很简单找出父母的死因,努力提升异能,和那个不太给力的男票分手只是为啥某人,不对,某死人,也不对,某丧尸王也跟着重生了林兮炸毛泥奏凯,离我远点,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