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不意味着我……你们知道的,如果我能选进那个广告并且当主角的话,我大概能拿到1500美元。
加上我们之前存的钱,我们就付得起录制一张正式小样的钱了。”
史蒂夫点了点头。
他虽然是乐队的发起者,还主要负责管理乐队的日常活动,但是其实乔琳才是这个乐队的主心骨。
她是金主,也是能吸引粉丝的主唱,自从她来了以后,他们甚至开始在一些俱乐部有固定听众了。
史蒂夫一直认为,乔琳有着高过80%乐队主唱的音色、唱功和颜值,还有正统培训出来的乐理基础,简直就像是他梦里创造出来的理想伙伴。
当然,他也知道,乐队主唱的唱功就像是一种玄学,很多时候有或者没有似乎都不那么重要。
可有总比没有强!
这时候罗拉看着乔琳的眼睛问:“你的意思是,你不会抛弃我们,对吗?”
“当然!
至少在我们的约定被打破前不会。”
约定很简单:不用成瘾药物,不互相约会。
乔琳环视了一下队友,“所以你们也不能抛弃我。”
罗德笑着摇头,“乔,我们到哪儿去找像你这样的第二个主唱?那个人得会唱、会写歌、会弹吉他,还得漂亮。
你是我们的头面人物。”
尽管这四个人立志要做独立音乐,但实际上他们都知道,乐队的形象也是销售歌曲的一部分,就像是80年代受到华丽金属风潮影响的乐队梳着长发、化着妆,穿着夸张华丽的服饰,这也是乐迷们买账的一部分。
紫色天鹅绒其实也在寻找自己的乐队形象。
在乔琳加入之前,他们尝试过像70年代的Blondie乐队那样穿着精致,就像是马上要去昂贵的餐厅用餐,或者像是经典的披头士,穿着黑色西装表演,还试过常见的皮衣加皮裤这种典型的摇滚风格,都觉得怪怪的。
他们还做过很多其他尝试,罗德那一头“蓝得像个傻屌”
(史蒂夫语)的短发就是这个时期留下的成果。
最终他们决定还是要怎么舒服怎么来。
罗拉选择了一头带着宽刘海的黑色娃娃头短发,除了黑白灰三个颜色以外不穿任何其他颜色的衣服,恨不得在表演的时候消失在舞台后面。
史蒂夫还是一头金色长发,扎在脑后,和罗德一样很少穿T恤和牛仔裤以外的其他东西。
乔琳不费什么力气就融入了乐队的风格——想穿什么穿什么。
不过很多时候他们会刻意统一着装,全部换上浅灰色衬衫加灰色牛仔裤,这也被一些表演时的同行嘲笑为剽窃70、80年代的新浪潮摇滚乐队TalkingHeads。
“致敬!
致敬!
懂不懂!”
罗德总是会大声反驳,然后竖中指回去,还嘲笑对方“剽窃”
重金属乐队Metallica。
要不是双方都需要在这儿工作付账单,不知道得打起来几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