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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第2页)

我永远记得,第二天的报纸上,就是用这样的言辞来描述那个场景的。

可我却觉得,那描述太过苍白,太过简单。

然而若让我堆砌辞藻来形容一下当时的氛围,我又真的什么都说不出来,而且,给我个任性妄为的特许吧,我不说,是因为我真的半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用言语和辞藻形容我当时的感受?难。

我能做的,就只有冲着回头看着我的裴大傻子狡猾的笑笑,然后在跟川儿交换了一下眼神之后对着麦克风来了一嗓子。

“太阳光,金亮亮,雄鸡唱三唱——!

!”

台底下,尖叫声传过来了,蔓延开了,就像林强的鼓点,永远都有最让人亢奋到脑神经过热的煽动性。

于是,彻底被煽动起来的我,唱了这能让煽动翻上若干倍的歌。

“地可久,天可长,谁安排下我们好梦一场?地已老,天已荒,谁也别来阻拦我谁也别想阻挡!”

是啊,地也老了天也荒了,谁也别拦着我去做我想做那场梦了,放我去吧,随便你们说什么,骂什么,笑什么,叹什么,只要放我去追着那场梦撒开了似的奔跑,愿意说愿意骂愿意笑愿意叹的,就都他妈随你们的便吧!

哪怕我就只有舞台上这短暂的灵魂升华的片刻,哪怕走下舞台之后等着我的还是现实的折磨,只要给我这一刹的自由让我奔跑让我追逐,再多的罪责,我愿意一个人用后半生来背负!

我想,那回,可能我真的是豁出命去唱歌了的。

林强陪了我三首歌,《太阳光金亮亮》、《莲子》,和《谜瞳》。

前两首歌,是他写给我的,后一首歌,是我们在那个不谙世事的年纪里,在天角一弯明月淡然照的夜色中,躲在车厢里亲吻之前,我说他打快了节奏,险些憋死我,然后不带任何伴奏轻轻唱给他的。

那年,我们二十出头。

现在,我们三十五六。

感慨冲到喉咙,我用歌声化解了所有想要哽咽的冲动,闭上眼,我唱了个够。

那天的大场,那天的复活,那天的所有,我都将在心里铭刻终生。

我忘不了,你又让我怎么可能做到遗忘?!

散场时,已是夜深。

工体没了激昂的旋律,随后又渐渐没了歌迷喧哗的声音。

我一个人躲在厕所里,凉水浇在脸上,好半天才终于让头脑渐渐冷却,渐渐清醒。

身后,门被推开了,走进来的,是林强。

“九儿?”

他叫我,“有记者等着呢,说是……一个特短的采访。

我实在是哪儿、哪儿都找不着川儿跟裴哥了。

那什么……你瞅见他俩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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