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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买的时候尺寸弄错了,又加上最近在小诊所里的夥食非常均衡和丰富,而至俄耳特洛斯比初到的时候更壮实了,因此T恤穿在身上显得有点不合适的窄,不过这样反而让青年那副充满力量及健美的上身肌肉完全外露,而且臂膀的肌肉几乎要把那一小截短袖子撑破了般,幸好这件T恤小是小点但弹性极佳。
青年不耐烦地嗤之以鼻:“给犬类穿衣服那是人类自以为是的做法,还什麽亲子装,谁他妈的能生得出一条狗?!”
所以你打算在家裸睡出外裸奔?!
骆赛揉了揉有些发痒的鼻子,对於特洛斯别扭的好意决定还是接受的好,否则拒绝狗狗是会让它生气的,所以他从善如流地穿上了夹克衫:“倒没有你想的那麽坏,事实上一些短毛的室内小型犬在冬天外出的时候穿上衣服是能够起到保暖的作用,还有一些年纪大了的犬只,御寒能力降低的时候适当穿一些衣服也是有好处。
不过大多数宠物犬还是不穿衣服的比较好,对於犬只来说身上的毛就是一件很好的外衣,如果习惯了人类的衣物反而会降低免疫力和耐寒的能力,更容易染病。
只是现在狗狗的主人并不是真正考虑自己的宠物是否需要保暖,而是觉得让它们穿得越漂亮,带著它们的自己就越有面子。”
“反正我不需要。”
特洛斯嗤之以鼻,然後想起了什麽,凶地瞪了骆赛一眼,“对了,上次去采购的时候你老盯著那种恶心吧唧的粉红色绒毛兔子耳套看是什麽意思?不会是想给我和俄耳买吧?!”
“……怎麽会,哈哈……”
骆赛心虚不已地瞥开视线,看来得把那已经买回来的两副兔子耳套给收好才行,不然给特洛斯发现不给撕烂才怪。
要知道那玩意儿贵得很坑爹啊!
他当时也是脑抽了才会明知道特洛斯和俄耳肯定不戴还花钱去买……估计当时是笨蛋主人症候群发作了。
夹克里还残留了特洛斯比正常人都高的体温,暖洋洋地包裹了骆赛,将海风的寒冷完全驱除在外,不但身体,连心都暖和了,被关怀的感觉可真好,如果像刚才那样走上半小时回去准得感冒。
他们一直沿著海岸走,走到了海岸边的悬崖山脚下,事实上因为是平原边缘岬角的缘故,所以屹立在海边之滨的峭壁非常的多,分隔了视线,礁石沈在海水里,在波浪冲击翻起白白的浪花,这边虽然不适合游泳,却有这一份隐秘的美丽。
“我以前放假的时候就很喜欢到这里来玩。”
他弯下腰兴致勃勃地寻找,“这里退潮之後会有很多贝壳被冲上海岸,因为不是些值钱的东西,所以都不会有人来捡,每次我都会捡到很多。”
“捡来做什麽?又不能吃。”
骆赛捡起两只最最普通的白色小扇贝,拉过特洛斯的手放到他的掌心中:“你不觉得很神奇吗?尽管它们看上去那麽的相似,可是只要你用心去观察,就会发现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个体。”
特洛斯盯著掌心的贝壳,是的,只是用肉眼看得话完全看不出有什麽不同,可就像骆赛所说的,只需要仔细地,用心地去看,去观察,那麽就会发现,无论是表面纹路还是色泽的深浅,却还是有相当大的差别。
不同吗?
好像他和俄耳?
就算是生了他的父母和家里的其他兄妹,也从来没有把他们当成不同的个体,也许注意到他们时而脾气暴躁时而深沈内敛,可并不觉得需要把两者区分开来对待。
可是骆赛,明明只是个很普通的人类,却打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他们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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