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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就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当时的我——不,现在的我依旧——是如此地痴迷有着七岁或者九岁这样年龄差的爱情故事。
于是,才会出现了小叔叔与小女孩相恋的构思。
当然,贯穿在我所有文里的主旨,在这篇文里依旧可以寻觅到踪迹,那就是——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没错,我有着十分强烈十分强烈的青梅竹马意识。
它渗透进了几乎我写的所有东西里。
我是如此执迷不悟地坚信着,在每一个女孩子长成曼妙少女的年华里,她的身边,都该有那样一个男孩子——他穿素白衣衫,他有清秀眉眼,他的蹙眉与微笑,这世界上最好看。
对,一如,我为你讲述的这个故事。
一如,画扇的祁连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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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让我心疼不已的一对。
我许给了画扇一个祁连年,我也许给了她,一个绝对称不上温暖的童年。
这并不矛盾。
试想,倘若没有父母双亡,倘若没有寄人篱下,祁连年对程画扇的重要,将没有任何契机,得以实现。
那些失去的,只是为了之后的获得,做铺垫。
这么想起来,是不是会好受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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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全文的最后一个字,我终于吁出了一口气。
在标注全文完之后,我又加了一句,“我终于,写了一个喜剧。”
是的,我终于,给出了一个相对温暖的结局。
这或多或少违背了我的本意,可是,面对这样的跑偏,我是如此地甘之如饴。
我是如此地想要看到画扇那张素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淡漠小脸上绽放出明媚的笑颜。
我是如此地想要听到连年那个素来骄傲张扬的少年低低呢喃出“我爱你”
的字句。
我是如此地想要,他们,在一起。
于是,有了你所看到的结局。
于是,我只能对不起文中我最爱的那个男人,陆齐安。
于是,我在这厢自己安慰自己自己催眠自己——我写的结局大家一定会喜欢一定会喜欢一定会喜欢。
我是如此地害怕,你们不喜欢,你们不喜欢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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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九年,却又不仅仅是我的,《九年》。
我爱为我取书名的编辑小落,我爱为我写长评的死党畅畅,我更爱和我并肩努力让它能够更加精致一些更加无缺一些的美妞错错。
我爱,所有支持与包容然澈的读者。
嗯,每个人,我爱你。
你语气有心疼,我就更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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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然澈。
本名吴浩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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