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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三圈外三圈的包围中,叶欢借解手的机会逃出生天,正是打算沿小路偷偷跑回宿舍,不料却一上自行车就撞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炙热又无聊的午后,穿着一身白衬衫、戴着黑色框架眼镜的叶欢显得文质彬彬,与周遭嘈杂仿佛从未同流合污。
后来,很后的后来,当云清终于知道了叶欢的真实身份后,才回想起这次初相逢。
他以骨子里天生的咄咄逼人的高傲,和掩藏得极好的亲民的温润,出现在她的世界里。
她终于开始相信,造物主是个能工巧匠。
彼时云清家境平平,高考失利,被调剂到这所理工科大学的中文系。
但她高挑的身材和优雅的气质,在众多新生中仍旧脱颖而出,尤其是当她一身白裙的出现在叶欢的自行车前轮前,竟让叶欢误以为是自己眼花看到了仙女下凡。
才一个中午,不少人都在议论,说云清的背景有多么厉害,有人猜她是**,有人猜她是来自豪门世家,也有人猜她的父母是大有来头的学者教授——
面对种种猜疑,云清都报以一个看似最平和的微笑。
整整大学四年,没有人能猜得到云清的背景。
她成了A大谜一般的人物,也因此永垂不朽。
只有一个人从一开始就知道云清是谁,那就是面对她白衣飘飘温润微笑的叶欢。
“云清,云朵的云,清水的清,这一届A大中文系的新生,没错,帮我查查她的底。”
毋庸置疑的,叶欢对云清属于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这玩意儿最没个道理,兴许只是气味对了,色彩对了,感觉对了。
叶欢最喜欢看云清穿着一身白裙走过林荫大道的样子,阳光碎在她的脸上、身上、手上,不经意间长发飞起,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这一年,叶欢十八岁,大三,生活四平八稳,却已然明白,这次从天而降的爱情将会让他日后的命运一波三折。
他是廖氏财团的第一继承人,他回到亚洲只是为了那个不能言说的任务,他注定要在另一个世界行走,那将是这一个白衣少女无法企及的野兽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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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欢是在云清正式出任女生会主席的那个清凉的秋日傍晚向她表白的。
云清一身白裙,从林荫大道的东边慢慢地走过来,叶欢穿着白衬衫,从林荫大道西边悠悠地骑过来。
他在她身边猛地停车,一种叫做青春的荷尔蒙冲动让他做出了他从未想过的事情。
他反手捉了她的手腕,她飘扬着头发回眸一笑。
“我……我等你好久了。”
云清没有挣脱他的手,反而眸子里流露出一种叶欢从未见过的暗涛汹涌。
“我也等你好久了。”
云清狡黠地笑着,“我还在想,莫非被表白了一百多次的我,要第一次主动表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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