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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辰偏头看我道,“你是谁家的丫头?”
我紧张了,想到要同他说我的名字,心中莫明地抽紧,“我叫齐香,香蕉的香。
齐天大圣是我老祖宗。”
安辰抿了抿唇,笑道,“小香,过来。”
他眼角稍弯,笑的时候眸中好似落入了星辉。
窗棱处透过来一束泛金的阳光,炫目地让我睁不开眼睛。
枝桠初绽,斜阳染草,须臾花开,谁心猿意马。
安辰没有给我一个名份。
他就是在酒楼请我吃了一顿,婉转地与我表示: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带上我非常地不方便。
我宽慰他:无论他做什么,我都只会淡定地围观。
此后我跟在他后头,十里八乡寸步不移。
他吃饭,我看着;他喝水,我看着;他治病,我看着;他如厕,我在茅侧外头看着。
我发现他喜欢抿唇,往往有什么事惹他开心了,他就会轻轻抿一抿,然后在唇角绽开一抹笑颜,让我以为漫天花开的三月扬州也无可比拟。
江边赏柳,他信手拨了拨琴弦,与我道,“小香,我还有事要办,真要走了。”
我顿时失落了,轻声道,“可是我舍不得你。”
安辰摸了摸我的头,“很多人,你都会舍不得,但不是所有人都要留在身边。
我在身上摸了摸,没有东西可以留给他做信物。
于是我蹲下身在岸边摸了块鹅卵石,用袖口擦擦干净,在上头亲了一口。
然后递给他,“你能不能留作纪念?”
他点了点头,接过石块转身走了。
我偷偷地跟在他后头。
其实,说不跟着他,和跟着他但不告诉他,表面上看起来是一样的,但后者的效果大好。
比如我可以在某个风花雪月的日子,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然后故作惊诧地同他道,“公子,我们真是有缘啊~~”
我还可以将他喜爱的东西摸透,然后悄无生息地送给他。
我还可以在偷窥他两三年之后,挥泪抽泣告诉他,“我其实已经注意你很久很久了。”
但是,在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里,安辰终于天遂人愿地入了一家青楼。
我蹲在门口痴痴地等,痴痴地等啊,七天七夜之后,我顿悟了两件事:第一,他先前说办事不方便带着我,原来是为的逛窑子;第二,我将他跟丢了。
我后头想了想,其实安辰真的想走很容易,最有可能是碍于他风度翩翩的气质,遁走太损形象了。
齐笑走了,安辰也走了,我从此遗世而独立。
听霸王别姬的时候,我莫明地心酸。
我早恋了,别人都在青梅竹马的时候,我已经经历过一次生离死别了。
这让我沧桑。
此后,每每有人在耳旁谈及自己的悸动的青春,我便凑过去问一句:“你情动的时候,几岁?”
问得多了,发现我不但早恋,我还早熟。
因为好多姑娘会娇羞如芙蓉地回答我,“人家不知道情动是什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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