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路好了。”
佘琅最怕被女人说体力不行,连忙推拒,表示自己体力充足,战上三天三夜都不是问题。
两人一路斗着嘴,向城里行去。
那日锦绣用土贝灵珠传送到荆江城,便一路向北而行。
她也不知道要去哪,看到一个车队要上京,便想着索性去见识见识这里的京城。
她想起自己还有一匹马,于是将马召唤出来。
这汗血宝马速度奇快,路上遇到盗匪,锦绣看等级能打得过的,就出手赚些经验,若是对方人多,她就纵马冲过去,那些人也拦不住她。
而一人一马又都不需要休息,不分昼夜疾驰,居然只花了十来天时间便到了京城。
也是和这色狼有缘,锦绣刚到京城,就遇见这家伙被一伙人追着打。
也活该这色狼倒霉,仗着自己有几分医术,自诩妇科专家,没事就喜欢免费给大姑娘小媳妇看看病,摸摸脉(这个是主要的)。
他人长得俊俏,平日里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倒还真有不少穷苦女子找他看病。
结果好巧不巧,有一个未婚姑娘被母亲发现有了身孕,那母亲琢磨着女儿平时没和什么男人有接触,唯一去的比较多的地方就是去京郊洞仙观。
算算时间,女儿怀上的那几天正好去洞仙观看过病,不用说,肯定是那个淫道。
除了他,其他道士年纪都太大了。
那母亲也不想声张,叫上自家老公再带上老公的兄弟找过去了,要佘琅负责把自家闺女娶了。
佘琅冤啊,这事他要真做过,他也就认了。
偏偏他什么都没干,就摸了几个(?)姑娘的小手而已,让他娶那姑娘还要附带便宜娃娃,天理何在啊!
佘琅以头抢地。
结果那家人看这道士居然想不认账,顿时火了,不用说,大家抄家伙上,打死了再拖去见官,官老爷都不能判他们有罪!
锦绣碰见他的时候他正在抱头鼠窜,遇见锦绣,佘琅好像见到了救星,立刻冲上前拽着锦绣大喊:“这是贫道鼎炉!”
锦绣当时真想一剑捅死他,但看他一副你不救我我就死定了的可怜表情,硬是忍住了。
那帮人赶来,佘琅将锦绣往众人面前一推,“大家看清楚,贫道已有这等绝色鼎炉,又怎么会看上他们家女儿,不信让他们把自家女儿带过来比比!”
就算是事实,谁家的父母肯当众承认自己孩子比不上别人?然而当时周围还有不少好事者在起哄,那家人被这么一闹,也就不好继续下去了。
后来私下里把女儿带来和佘琅对质,发现这事还真不是佘琅干的。
原来那姑娘只是假借看病之名,经常到观里私会情郎。
好了,事情解释清楚了,佘琅给锦绣磕头赔罪,锦绣踹了他十七八脚也就消火了。
反正这里她人生地不熟,玩几天就走了,倒时候谁还记得谁呀,名声什么的,丢了就丢吧。
佘琅有心给锦绣赔罪,于是接连几天都带着锦绣在京城四处游玩,哪里景色好,哪里酒菜好吃,哪里衣服首饰漂亮,一个不拉带她逛过去。
当然,他心里面其实还是存了点小心思的,刚才稍稍一试探,发现那个最大的障碍已经不在了,顿时欢欣鼓舞,掏腰包掏得更勤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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