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笑出了声来,立时就收到了叶孤城略带警告意味的一眼。
叶丹歌咬着唇强忍笑意,用力地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而后拉住了他的袖子,一本正经道:“无妨无妨,能有城主作陪,实乃丹歌三生有幸!
唔……大不了我们多尝几家,自己探索也颇有乐趣嘛!”
三生有幸?这话实在是假得很,她倒是说得顺溜……叶孤城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对上叶丹歌那双满是戏谑和调侃的眼睛,心头却竟是浮上了几分莫名的无奈和好笑。
……
叶孤城最后到底还是被叶丹歌拉着一起出了门——两人出了门,这才发现街上竟是人声鼎沸,异常的热闹,路上行人更是多半都头簪鲜花,步履轻快。
叶丹歌怔了怔,下意识地算了算日子,这才忽然意识到这一日竟恰是二月十五——花朝节。
叶孤城素来喜静,城主府内今日仍是一片安静,以至于她都忘了这回事——叶丹歌晃了晃叶孤城的衣袖,满是好奇地问他:
“城主,飞仙岛上的花朝节和江南有什么不同吗?不对……”
叶丹歌话一问完,还没等叶孤城回答,就立时摇了摇头,低头小声地嘀咕着,语气里带上了微微的嫌弃和调侃,“城主大人不食人间烟火,连有什么好吃的都不知道,习俗什么的,肯定问了也是白问啊……”
叶孤城低头看她——她正耷拉着脑袋,双马尾在身侧轻轻晃着,好似是也带上了些许失望的意味。
叶孤城冷冷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待到她一个人小声低估完了,这才面无表情地移开了视线,拉着她的手腕转身就走……
叶丹歌起初还是一头雾水,茫然地跟着他越走越偏,最后竟是出了城——刚想要问他究竟去哪里,叶孤城却是终于停下了脚步,两人眼前也是一片豁然开朗。
不远处正是一片开阔的空地,人来人往极是热闹,有人正挑着担子叫卖各种各样的花枝和花种树苗,更多的人却是拿着铁锹铲着土,挑着空地小心翼翼地种下树苗……
花朝节本就是“百花的生辰”
,正是春意盎然、万物生发之际,众人栽下花种和树苗,便恰是应和这“春生”
的天时——江南的花朝节多是踏青赏花,这样的习俗倒是不常见到。
叶丹歌挣开叶孤城的手,兴冲冲地跑到人群中,好奇地睁大了一双眼睛,仔仔细细地观摩了一阵,而后又在叫卖的摊子前蹲下-身来,在老板的指点下选了一棵树苗,然后又买两枝杏花花枝,将其中一枝折了一小簇下来,伸手j□j了自己头上的发髻里,而后站起身来跑到叶孤城的跟前,仰着头笑盈盈地看他,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头顶:
“如何?”
叶孤城看了她一眼,脸上的神色不自觉地柔和了几分,伸手将她簪在发髻上的花稍稍扶正了些,而后点了点头。
叶丹歌立时就心满意足地笑了起来,伸手指了指自己,又回过头指了指在场的其他人,最后扬了扬手里的另一根杏花花枝,眨着眼睛笑道:
“如此良辰,城主何不与民同乐?”
作者有话要说:一更√(这一章翻来覆去删了写写了删,一共写了四五遍,简直伤不起QAQ)
南王世子露个脸,以及……【被小丹歌嫌弃的】?【傲娇的】城主233333为叶远小哥点蜡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建个群,全订粉丝群131341657来时无迹去无踪,大唐贞观寄此身。漫随贫富皆欢乐,混作长安一痴人。...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
日更,每晚23点前更新季礼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沈言曦,从小哭起来又丑又傻,麻烦闹腾事情多,自己还必须得照顾她沈言曦想不通什么会有人喜欢季礼,嘴带刀片说话把人千刀万剐,自私蛮横,自己还必须得听他...
今晚12点入v。预收文我靠阿飘发家致富百年后我成了姑奶奶求收藏顾晨的师弟师妹们外出历练时不慎被困幻境,成了凡人世界凄惨的炮灰角色。为救师兄妹,顾晨踏入幻境。顾晨五岁成功召唤本命灵兽,八岁修成最年...
十七年后,他拖着残垣断壁般的身躯低调地回归华夏,就如同一个漂泊浪子一头扎进了母亲的怀抱,大家都很面子的叫他一声叶哥,一段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生从这里开启完本作品重生最强特种兵250万字,人品保证,...
一个来自农村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到梦想中的大学,却发现现实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但是再多的风雨也击不垮自己心中的小太阳,虞以晴不忘初心,用自己的真诚温暖着身边的人,最终收获了友情和爱情。各位友友,快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