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塞缪尔伯爵倒是每天乐此不疲地往林蓉蓉这儿跑,不时还带了点什么小玩意儿来给她。
因着林蓉蓉整日在思考以怎样的豁口打开关于魔法学院的话题,所以她脸上的笑容即使还是很虚伪,不过也让自己做到了“随着时间的过去,与塞缪尔亲近了一些”
。
当然,她的称呼也从“塞缪尔伯爵”
改成了“塞缪尔先生”
。
不算太亲密,却也不会太疏冷的称呼,可以用这小小的饵把他不高不低地就这么吊着。
这样的日子过了月余,说来也奇怪,塞缪尔的那群女人们竟然也没来找茬,身为伯爵他怎么也有个伯爵夫人,和养着的好几个情人舞姬,之前的克丽丝,就是被这种玩意儿给弄得极其惨烈--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伯爵夫人的指使了。
毕竟小说里关于这段生活也只是冰山一角的形容,有些细致的东西是全然没有揭露的。
毕竟实在生活在书里比起看小说来说艰难之处多上了更多,即使林蓉蓉已经做好了万全的打算,但也总会出现纰漏之处,比如她压根就不曾真正了解过这伯爵府的女主人,完全不能知道对方到底是怎样的人,又是拥有这样的想法。
对于这等不在意料之中的情况,即便是林蓉蓉,也不由得有些焦躁。
不过,塞缪尔伯爵对她倒是极好的,对于自己想要却没有实际到手的东西,人类总会生出最大的耐性与喜爱。
所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本就该是所有人类所共有的劣根性,作为塞缪尔伯爵这类要什么有什么的高阶贵族,更是如此。
“克丽丝,你上次不是说想接触魔法吗?你看,我给你带来了魔法器。
这种器具可以帮助魔法师增强魔力,只要佩戴上这样的魔力水晶,就能增长一个人身上所持的魔力值。”
在林蓉蓉以“我好想看看真正的魔法哦”
这样的撒娇下,塞缪尔伯爵第二日就拿过来了魔力物什来讨好她。
此时在他手掌上躺着的是一枚粉红色的菱形水晶,据塞缪尔伯爵所说,将这样的水晶佩戴在身上,可以增加魔力持续时间,对于魔法师来说是相当有用的物件——这让林蓉蓉不由得想起了出门前维吉妮亚塞给她的那样水晶物件,颜色是白色透明剔透的,而且个头比塞缪尔伯爵手里的水晶还要大,形状不算规则,但是切割却很精妙,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
莫非……这也是什么魔力物品吗?
林蓉蓉心中转过以上的念头后,面上露出了灿烂有些小兴奋与期待的笑容:“塞缪尔先生,你也会魔法吗?请问我是否有这个荣幸可以观赏一二?”
“当然可以。”
塞缪尔宠溺温柔地笑了,眉眼间俱是温情,但这也掩不住他眼眸里小小聚卷起来的风暴,仿佛要将人全然吞噬殆尽一般:“只要是克丽丝的要求,无论是什么,我都会答应。”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建个群,全订粉丝群131341657来时无迹去无踪,大唐贞观寄此身。漫随贫富皆欢乐,混作长安一痴人。...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
日更,每晚23点前更新季礼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沈言曦,从小哭起来又丑又傻,麻烦闹腾事情多,自己还必须得照顾她沈言曦想不通什么会有人喜欢季礼,嘴带刀片说话把人千刀万剐,自私蛮横,自己还必须得听他...
今晚12点入v。预收文我靠阿飘发家致富百年后我成了姑奶奶求收藏顾晨的师弟师妹们外出历练时不慎被困幻境,成了凡人世界凄惨的炮灰角色。为救师兄妹,顾晨踏入幻境。顾晨五岁成功召唤本命灵兽,八岁修成最年...
十七年后,他拖着残垣断壁般的身躯低调地回归华夏,就如同一个漂泊浪子一头扎进了母亲的怀抱,大家都很面子的叫他一声叶哥,一段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生从这里开启完本作品重生最强特种兵250万字,人品保证,...
一个来自农村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到梦想中的大学,却发现现实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但是再多的风雨也击不垮自己心中的小太阳,虞以晴不忘初心,用自己的真诚温暖着身边的人,最终收获了友情和爱情。各位友友,快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