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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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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姝想想这七年,她和高昶就没红过一次脸,没吵过一回架,每日都像在热恋,从来不曾腻味厌倦。

元明姝喜欢他,嘴里有说不尽的甜言蜜语,每天捧着他的脸恨不得咬他吃他,好像他是个可口的糖人儿。

她喜欢一个男人的时候就恨不得天天疼他宠他,事实上高昶年纪比她小,元明姝看着他成长,真就把他当自己儿子一般的疼。

而高昶性格好的不能再好,温柔,负责任,有担当。

很奇怪,明明他什么也没有,但是元明姝跟他在一起就是觉得很安全,不管遇到什么,他总会挡在前面。

元明姝已经不能把他跟小说中的那个高昶联系在一起了,她时常有种错觉,好像她知道的那个可怕的疯子高昶只是她做的一个梦,而身边这个男人才是真实。

是蝶梦庄周,还是庄周梦蝶?

元明姝分不清楚。

哪个才是真实,哪个幻境。

元明姝手一下一下摸着他脸。

她莫名的想起一句古诗,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她头一次体会到这句平淡的诗中饱含着的浓烈深切的感情,她想,她也算是得了一心人了,至少现在她感觉很幸福,要是能跟他白首不相离也是真好。

他脸上褪去了青涩,原本光滑柔嫩的下巴,如今用手摸能摸到细细的胡茬子,他的五官轮廓更加鲜明深刻,他少年时期还有点雌雄莫辩的美艳,现在已经看不出来了,不论如何也不会有人把他当姑娘了。

他身板也结实了不少,虽然还是瘦,腰细细的,但是有了点男人的肌肉,薄薄一层,手摸上去让人感觉到力量。

两条腿也是修长结实,硬硬的,有肌肉。

高昶以为元明姝挑逗他呢,他闭着眼睛,并没有睡着,感觉元明姝手在他腰上摸,就抓着她的手往下边放:“摸这里。”

元明姝笑出声,趴过去抱住他,刚刚发泄过,高昶那东西现在像软皮条似的,元明姝搓来弄去,疼爱抚摸,高昶搂着她在怀中亲吻,也将手探进她胸怀,那软颤颤的丰满柔腻在手中握的实实的,肉感溢出指缝来,高昶上嘴咬了一口。

男人的天性,他对这个东西是格外的迷恋,元明姝深深叹息,高昶翻过身将她按在下方,专注的埋在她胸乳间亲吻。

元明姝抱他,也是抱的结结实实的,结实的细腰,光滑的脊背,屁股挺圆挺翘,元明姝心说,爱死个人。

元宵跟冬阳都长大了些,这时候已经取了名字,元宵大名叫高允,冬阳大名叫高阳,不过元明姝跟高昶还是把他们元宵冬阳的叫。

庆宥五年的时候元明姝生下了第二个儿子康康,元明姝其实不太想生,但是高昶想的不得了,他非说元宵没有兄弟一个人寂寞,长大了也孤单,就想给他生个弟弟。

元明姝不肯,他也不能强求,然而那双漂亮眼睛盯着元明姝的时候她还是心软了,不得不答应了他。

其实她明白高昶的心思,他小时候没有兄弟,受过苦,也没有家人,虽然有人元明姝,有了元宵和冬阳,一家四口,他还是觉得太少太冷清了,就想要一大家子热热闹闹。

高昶是非常喜欢小孩子的,原著中的高昶自己不但生了一堆儿子,还收养了一堆小孤儿,十分疼爱。

因为他自己是个孤儿,所以对小孩子格外关怀。

这大概是那个疯子高昶身上唯一有过的善良和温情。

大部分的时间和高昶在一起,元明姝也仍旧在高桓府中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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