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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婚后爱好像也挺不错,有个可心的小夫郎,最初的时候是怜惜,是不忍把梧哥儿逼上绝路,所以留他下来一起搭伙过日子。
但随着这些时日的相处,陆远是真心喜欢上了他的小夫郎,一个乖乖的,软软的,糯糯的,有时古灵精怪,有时傻乎乎,还有点儿财迷的小夫郎,哪哪儿都戳在了他的心上。
而云秋梧则是感到了甜蜜的幸福。
从那碗鸡蛋面开始,属于他的幸福就开始了。
少有汉子会进厨房,基本上都是等着夫郎做饭给他吃的,吃了以后连碗筷都懒得收,自己就坐在一边跟个二大爷似的抽烟吹牛。
可陆大哥不一样,陆大哥从来没有把厨房的事情都当成是他一个人的事情,自己什么也不管。
陆大哥很好,他喜欢陆大哥,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和陆大哥在一起的每时每刻,想要和陆大哥过一辈子。
慕九瞅了瞅双双沉默的两人,怎么搞的,他怎么好像闻到了一股酸臭味。
啧,恋爱的酸臭味无可阻挡,一时间,连菜豆腐都不香了。
下午,陆远找出了一些纸笔,找了一个光线敞亮的地方,喊上云秋梧和他一起。
“梧哥儿,要不要学识字”
陆远每天都会记账,有次他记账的时候,不经意看到了云秋梧眼中的羡慕,所以就产生了想教云秋梧识字的想法。
不需要学多好,精通四书五经,哪怕云秋梧想,陆远也没那本事,他自己都未必懂那些古典经义,但是认得几个字,不用做个睁眼瞎,在外不会那么容易受到蒙骗,自己会读会写,需要的时候自己就能上,不用求谁帮忙。
云秋梧怔了一下,随即露出惊喜欢欣的笑容,眉眼弯弯地笑着点头。
“要,我要学,陆大哥你教我就学。”
其实云秋梧也滋生过想要识字的想法,因为不认字真的太不方便了,看所有文字类的东西永远都是两眼一抹黑,不知道上面写了些什么,只能听别人讲,问别人,遇上好说话的,会搭理一下,有些理都不理,当没听到,更过分的还有嘲笑人的。
第四十四章不是彪悍夫郎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能读书识字的机会,还是跟着自己的夫君学,云秋梧当然是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
闻言陆远眼中溢出笑意。
下午的时光,就在陆远教自家小夫郎认字写字中过去了。
慕九一个人呆的无聊,本来是想找陆远唠唠嗑儿,聊聊天的,然而等他优哉游哉地找到陆远的时候,发现人家夫夫俩正你侬我侬,甜甜蜜蜜地在一起,周围冒的都是粉红色泡泡,哪有他什么事儿啊,只得悻悻地又回去了。
陆兄这日子过得可以啊,红袖添香,逍遥田园,真真是让人羡慕。
这场雨淅淅沥沥地一连下了三天才正式放晴。
等到雨天过去,慕九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找到陆远辞行。
陆远也没留他,萍水相逢的缘分,该散的时候自然就散了。
“这些日子叨扰陆兄和哥夫郎了,陆兄救命之恩,慕九没齿难忘,区区黄白之物,还请陆兄收下。”
慕九拿出了两根金条来感谢陆远。
陆远眼皮微微一跳。
当初他把慕九带回来的时候,慕九身上除了一块贴身佩戴的玉佩,其他什么东西也没有,现在慕九能拿出金子来作为谢礼,可见他的身份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不一般,在石板镇这个小地方都有他的人,都能联系上。
想来即使他袖手旁观,没救慕九,慕九多半也会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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