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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好,你现在脸色还是很差。”
我很意外,沈悦认识我,因为我总是伏着脸,埋首一堆文件里跟跟工作搏命,不然也会被自己时刻跳出的回忆给呛死。
她大概是没了和我争辩的力气了,所以也不说话了。
路上很沉默,我们没说什么,直到安全到了医院。
真自豪,我竟然还记得怎样开车。
一路上也没出什么事。
我跑前跑后的帮她挂号,看门诊,拿药,累的一头汗,回公司的时间也耽误了。
不过总算都忙完了,我们俩进了医院附近的一家饭店,点了几个菜,我和她都没吃午饭。
而她这低血糖,最需要的大概就是补充食物了。
可是这家饭店怎么这么眼熟呢?对了,那段时间我住医院,小小会陪我在这里吃饭,而且每次都是同一个位置,眼睛又酸了,用力眨一眨,我怎么又坐过来了呢?习惯真可怕啊。
我骗了所有的人,我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可是却骗不了自己,当熟悉的画面一遍又一遍的在我脑中重播的时候,我真觉得未来的某一天我会疯掉,还能支撑多久呢?我们相互消耗了对方四年的青春,如今,还有什么好挥霍?
还记得刚来这个城市找的第一个工作住在单位的宿舍,宿舍里一共8个人,条件是艰苦了些,但是总是有地方落脚了。
后来有一天晚上躺在床上发呆,却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想到了和小小在学校的日子,那时候情绪不稳定,身体也不知道能恢复到什么程度,都不知道自己将来该怎么办,焦躁,烦闷,又无从发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一时失控,就疯狂的砸着墙壁,用脚踹着床发泄着,后来怎么样都忘记了,大约是被人制止了,好像被送进医院,也许我是晕过去的,也许是被人弄晕过去的,总之,我忘记了。
因为这样,让全宿舍的人都觉得我不正常,继而发展到全单位的人都这么看我,大家像躲避瘟疫一样躲我。
好像我就是那什么洪水猛兽,会吃人,我很想跟她们说,一个神经病,有什么好怕的。
而如今一年多的历练也让我学会如何控制和隐藏自己的情绪,保护好自己。
而不是像学生时代那样肆意的挥洒青春,放纵情绪,因为那时候小小在我身边。
现在的我变得孤僻,沉默,学会隐匿了自己,无论何时,我都是该被忽略的那一个,一如一只背后灵那样,毫无存在感而言。
我总是觉得,那样的话,我就是安全的。
那家公司自然也待不下去了,我便辞职离开了,辗转换了好几个公司,直到换到现在这个外贸公司,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能够留了下来。
我深知住公司集体宿舍的弊端,便宁可自己过的清平些,也要单独搬出去租了个一居室自己住。
好在平日里我也没什么开销,吃饭花不了几个钱,反正我常常有一顿没一顿的打发自己。
每天上班下班,家里公司,两点一线,公司还有交通和伙食的补助,我似乎没什么开销。
至于衣服首饰化妆品,那基本上跟我没什么关系,好像小小走后,我就再也没有买过新衣服了,以前都是她拖我去逛街的时候帮我挑的,穿什么也都是她的喜好。
所以现在,我还会有多余的积蓄寄回家给父母。
总之,如今的我,能过得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我该知足的。
“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沈悦用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打断了我的回忆。
“没什么,不小心发了一下呆。”
我勉强笑了笑。
“今天真是谢谢你了,要不是遇见你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不用客气,沈小姐,每个人都有需要帮助的时候么,不过你认识我?”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当然了,虽然不是很熟悉,可是我每次去你们公司都会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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