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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不过,这个世界大半都是这样的。

人的装备好是一个方面,用作配套传在身上的样式也是一个重点。

能制作出属性好,样子也漂亮和谐的防具,是每一个防具师的终极目标,而她,正在努力的朝着这个方向前进,虽然她的起步有点坑爹——若不是她自己说,谁都不会知道,她身上裹着的那块牛皮就是她的斗篷。

付了一个金币,凤歌获得了十天的居住权。

在前往临水镇的安排上,凤歌并没有将自己逼得太紧。

在眼下的当务之急,还是先将该做的、该处理的任务完成了好去捕杀怪物提升实力。

不过虽然成功的住进了旅馆,凤歌却又遇到了新的麻烦——她被人盯上了。

这种感觉,在她进到旅店并且如愿住进来之后便有了。

所为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凤歌静静的躺在床上,手里握着铁剑,一点不敢放松的听这房间外的动静。

一个在门外走廊,两个在房顶。

又听了半天并没有什么新发现的凤歌才初步确定,这次过来打劫她的应该是一个三人团伙。

有了之前在新手村那个任务的折腾,凤歌现在到达云溪镇时,镇子上已经有不少测试者出没了。

但凡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是非。

在这个世界上也是如此。

大约是看到她身上穿着的这身衣服特别吧!

想到这里,凤歌的脑子不由得冒出了一个很诡异的想法——如果这三个人知道,她身上这套衣服穿上去就脱不下来而且还没有任何属性的时候,该是什么表情和动作呢?

☆、第十二章滚开,杂碎!

有些东西在尝过一次之后,是会上瘾的。

比如杀人越货。

在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够强悍的实力,杀一个人,和捏死一只蚂蚁没有什么区别。

现在还是在初期,凤歌很清楚在这世界往后发展不到一年之后,就会有专门以杀人抢劫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公会出现。

要知道比起外头那些凶残的怪物,比自己弱小的同伴可要好对付多了。

当然收获,也是巨大的。

宏鑫和刘寒是在新手村里就认识的,再加上后来出了新手村才加入他们的王诺,三个人便组成了一个固定团队。

一开始只是为了一起对付怪物,提升自己的实力。

可是在和镇外的怪物交手之后,他们才发现这里哪怕只是一只最普通的兔子,都比新手村的狼要厉害,这里的兔子不光爱吃草,更爱吃肉!

如果想要成功的活下去,他们迫切的需要装备,需要武器,也需要钱。

于是在终于花光了所有的钱走投无路的时候,一个馅饼砸到了他们面前——一个毫无防备的刚刚从新手村出来的人,掉进了离他们不远的怪堆,被一群兔子当场就给秒杀掉了。

他们从那个倒霉蛋的身上,得到了几个金币,还有一把武器。

这笔收入虽然不算丰厚,却也给了他们一个不错的提醒——不光只有怪物能够提供给他们必须的生活资源,同类一样可以。

甚至那些刚刚出新手村还没有适应这个世界环境的人,更好杀。

特别是女人。

这两天镇子上开始陆陆续续的有新人进来,但是女人却不多。

所以凤歌一出现在镇上,便被宏鑫给盯上了。

这个世界可没有安全区这一说,只是在二级以上的城市里,才会有限制械斗的一些管理条例出现,不过再巡防卫兵看不到的角落,一样每天都会有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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