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娟的小脸,白里透红,虽然有粉底液和bb霜的功劳,但至少也有一半是因为爱情的魔力。
果然现在这个状态,比起一年多前来,可是好上不知道多少倍了。
一年多前,于娟刚刚跟她那位都准备办酒席领证的男票分手没多久,又是大病初愈,无论是气色,还是精神,都差的很。
第14章NO.六(4)
“姐们,运气不错呀!”
盛平平拍了拍于娟的肩膀,挤了挤眼睛。
“这小哥挺帅呀!
是做什么的?看着好像年纪挺小啊。”
于娟赶紧反驳。
“小什么呀?我家文,才不过比我小十一个月零八天而已。”
盛平平有些无语了。
“那你怎么不精确到小时呢?”
于娟娇羞地拍了下盛平平的胳膊。
“那人家不是不知道他的生辰八字吗?”
盛平平简直要给跪了。
“不是吧?你这都要开始准备和八字选良辰吉日了?”
话说,一个月前,还没有听说过这位男友小哥呢?
这进展速度,也太快了吧!
“哎呀,哪有那么快?怎么也到了下个月呢!
我们可不是闪婚。”
盛平平呃了半天,挠了挠下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说祝福吧,总觉得有点太快了,这还不到两个月吧?
劝这妹纸慎重点吧,可是人家正是甜蜜的畅想未来呢,咱这一瓢冷水浇上去,这不是友尽的节奏嘛?
更何况,看着于娟好不容易才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能找到一个看着很不错的小男友,盛平平也是挺为她高兴的。
于娟却一点也没觉得盛平平有什么异样,反而笑嘻嘻地把手上的提包交给盛平平,又从里头拎出一双包好的平底软鞋,拉着盛平平跑到休息区的长椅边上,“平平,你帮我拿下,我换双鞋去。”
这妹纸!
今天是来逛街哒好吧?
“你来的时候怎么不直接穿好啊?放包里死沉死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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