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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天云走得飞快,一边走还一边看了眼手表。
刚才宋思宇的出现,让他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在这本书里,有很多反派炮灰。
这些反派炮灰,一般会因为各种原因加害林白舒。
比如,今晚林白舒之所以会中那种药,就是因为林白舒的哥哥为了自己的利益,想把他嫁给一个声名狼藉的老男人,还答应了老男人“装作是意外,先将生米做成熟饭”
的要求。
林白舒中那种药之后虽然侥幸暂时逃脱,但他也是因为走错了房间,陆天云又没有把他赶出去才躲过了一劫。
刚才陆天云在露台上思考了半天人生,并没有回房间,现在也不知道林白舒是否已经喝下了那杯带药的酒。
要他像书里那样去和林白舒发生那种事情,是不可能的。
但要他完全不理会书中剧情,放任一个无辜的人被实施犯罪行为,他也做不到。
陆天云很快回到了宴会大厅。
这次订婚宴办得排场不小,宴会大厅的面积也非常大。
现在他的好友已经敬完了酒,许多人也不再坐在原先的座位,放眼望去,满场都是衣着光鲜华丽的人们。
但陆天云连找都没有怎么找,就发现了林白舒的身影。
因为林白舒在人群中实在是太显眼了,只要他站在那里,哪怕只是随意一瞥,也很难不注意到他。
林白舒就在离露台不太远的地方。
他十分年轻,一张脸蛋异常的白净漂亮,带着种特别秀雅、沉静的气质。
今天,他穿了一套白色西装,熨帖的面料勾勒着他纤长的身形、紧窄的腰身和修长的双腿,完全展现出了他高挑优越的身材和极其出众的比例,同时也让他愈发显出了一种浑然天成的清贵感。
可以说,他整个人与周围面目模糊的纯路人根本不是一个画风。
陆天云还用自己良好的视力看清了他琥珀色的眼瞳和颊边的一颗小痣。
这些都和书中描述的完全一样,所以这的确就是他。
眼下,林白舒身边站着两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看情形正在和他聊天。
是的了,在剧情里,林白舒的哥哥就是故意借口离开,让林白舒一个人待在这里,然后那个男人便和他的同伙来装作友善地和林白舒搭话,邀他喝酒,诱他喝下了那种药。
陆天云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迅速靠近过去。
就在他距离他们只有几步之遥时,一个男人拿起一旁长桌上的一杯酒,递给林白舒。
陆天云脑中警铃大作,刚想立刻出声阻止林白舒喝酒,突然一脚踩上了一滩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水渍。
人踩到了水渍,就会打滑。
陆天云也不例外,尤其他穿的还是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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