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美琪越想心里越是不爽,侧头看着宋明珍,“你说是不是叶宝珠使了什么阴招啊,要不然陆绍辉怎么会看上她?”
现在宋明珍十分肯定那天晚上春药对叶宝珠已经起了作用,而且他们肯定也发生了那种关系,要不然他们绝对不会结婚的,怪只能怪她那天晚上去太慢了,抓不到他们两个当时的场面,结果被叶宝珠打了一巴掌还诋毁了名声。
最近大家看她的眼神总是怪怪的,以前经常巴结她的人也似乎不怎么巴结了,拥抱过鲜花和掌声的人,面对曲终人散后的落寞总是十分不习惯,宋明珍很难受。
想到这,她心里涌上了一股恨意,“不知道啊,我一直以为她喜欢谢家禾,所以才跟我闹翻呢。”
被她提醒,方美琪忽然就想起来了,叶宝珠之前好像一直喜欢的是谢家禾啊,而且暗戳戳送过一些东西给谢家禾,这一点除了她们几人和谢家禾没多少人知道,那陆绍辉估计也不知道!
“陆绍辉是不是不知道?”
她问宋明珍。
宋明珍若有所思,“应该不知道,要是知道了,心里多少会有点不舒服吧?”
话落,方美琪脑子里灵机一动,陆绍辉跟谢家禾好像还一直不对头来着,要是他知道自己要娶的女人心里有谢家禾那他还能受得了?知道后脸应该都要绿了吧?
这么想着,她忽然兴奋了起来,看着身后在众人道喜中喜开颜笑的叶宝珠,心道,笑吧笑吧,等下你就笑不出来咯。
她这点小心思,叶宝珠并不知情,下午下班后,她跟朱静和赵晓红一起离开车间,到了大门处,看到陆绍辉在等他。
男人坐在靠着大门口的自行车上,一条腿弯曲撑地,另一条腿笔直伸着,便显得他那大长腿似乎有些无处安放。
他本就生得好看,斜坐在车上的身姿也显得身材格外修长挺拔,从叶宝珠边上路过的一群单身女工都忍不住朝那边打量他,然后红了脸,低头小声议论着说他好看,可惜高冷。
朱静挑了挑眉,看着叶宝珠嬉笑:“宝珠同志,你爱人在等你!
我们就先走啦!”
叶宝珠嗔了两人一眼,赶紧把她们送走,之后上前,看着男人,“我们车间有好多女工说你是高岭之花呢。”
陆绍辉起身,面无表情地哦了声,“可我这朵花已经被你摘了。”
叶宝珠“噗哧”
了声,想反驳着,却好像无话可说,她跟之前一样上前坐上了男人自行车后座,正要走着,身后听到有人叫着男人的名字,两人同时回头,看到方美琪正朝这边走过来。
方美琪走到两人面前,饶是不是第一次见陆绍辉,她还是会被对方的深邃的五官惊艳到,实在是长得太帅了。
一想到陆绍辉被叶宝珠这种人糟蹋,她心里就不爽,但是,这不爽只是一闪而过,她现在可是正事要说。
思及此,方美琪清了下嗓音,看着陆绍辉笑道:“陆干事,我有些事想单独跟你说,方便吗?”
不知道为什么,叶宝珠此时看到方美琪,突然就觉得她肯定没什么好事,所以直接道:“不方便哦,方同志,我们赶着回家呢。”
方美琪顿时噎住,“叶宝珠,我又没问你。”
像是故意要打她的脸一样,陆绍辉很快道:“不方便,我们现在要急着回家。”
方美琪面色一阵尴尬,她微微咬牙,硬着头皮看着叶宝珠,“叶宝珠,你是怕我说出真相才不想让我跟他说话吧?”
说完,她又看着陆绍辉,声音带着几分讥笑:“陆干事,你要跟叶宝珠结婚是吧?你难道不知道她一直喜欢的都是谢家禾吗?她现在跟你结婚,只不过是把你当成备胎利用而已,你不要被她骗了!”
话落,叶宝珠顿时僵住了,原主喜欢谢家禾,还隔三差五上去工会办工室找他,至于还给他送过杯子什么的……
这些天一直跟叶家扯皮,她都忘了谢家禾那小厮了!
甚至好像也没有跟陆绍辉解释过这件事,真是糟糕!
陆绍辉却冷哂了声,“是吗??”
看着他漆黑的眸子阴沉沉的,方美琪眼底终于闪过一抹快意,“是,她从来喜欢的都是谢家禾,还给他送过杯子……”
“方美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