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向来眠浅,每每做了噩梦,就会很快醒来,然后灌一杯凉水,再躺回去,至于能不能继续睡着,全看运气。
这是十四岁那年,去北城后养成的习惯。
那三年,他最常做的噩梦,就是梦到自己的心意被赤裸裸地摊开在了简松意面前。
然后那个骄傲又挑剔的少年,眉眼裡全是嫌弃,对他说,柏淮,你怎么这么恶心。
你是个Alpha你怎么能喜欢我呢?我也是个Alpha啊。
我们是好兄弟啊,你怎么能喜欢自己的兄弟。
说完那个少年就走了。
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站在白茫茫雪地,在无止无尽的孤独和绝望裡醒来,守着漫漫长夜。
可是这一次,醒来后就很快就再睡着,那片白茫茫的雪地,也有了路,路的尽头开出了玫瑰,在荒凉无人的贫瘠雪地,嚣张又繁盛,美得不可一世。
他一步一步走过去,伸出手,拥抱他,刺儿扎进肉裡,也不觉得疼。
还好他的玫瑰,很心软,扎了一下,就立马收起了所有的刺,然后把自己娇嫩的花瓣,放在他的掌心蹭了蹭,像是安抚。
予他满腔欢喜。
梦醒了。
一切都没了。
只有一个简松意紧紧地搂着自己的腰,脸在自己颈窝处不老实地蹭来蹭去。
柏淮失笑,原来这个人之前睡着了喜欢抱他,不是结合热的问题,而是本来就爱抱人。
他想起身,刚刚撑起,就栽了下去。
宿醉实在有些难受。
昨天晚上他是真的醉了,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做什么,却控制不了,于是放纵着自己做了些平日裡绝对做不了的流氓事儿。
比如咬了人家。
比如骗着人家把自己带上了床,
再比如还当着人家的面脱衣服,抱着人家睡了一宿。
如果说自己耍流氓是因为酒精,那简松意被耍流氓,就是因为傻得有天赋。
那些天天吼着松哥牛批,松哥最A,松哥举世无双的人,大概怎么也想不到,一隻高贵冷豔又喜欢炸毛的猫,背地裡却软乎乎的,哄一哄,就可以抱着揉一天小肚子,就算偶尔挠几下,也不疼。
得亏自己是真心喜欢他,心疼他,不是馋他的身子,不然这隻Omega可就没了。
柏淮想敲敲他的脑袋,看看裡面装的都是什么,结果刚抬手,简松意就皱着眉头,蹭了两下,然后不耐烦地睁开眼。
一睁开眼,看见柏淮,条件反射地一把推开,反弹后退。
柏淮此时眉眼慵懒,看上去没有平时刻薄,但看见简松意这个动作,仍然不失嘲讽:“你是不是还要尖叫一声,甩我一巴掌,再掀开被子看看自己裤子穿没穿好,然后质问我昨天晚上有没有对你做什么?”
“……”
好熟悉的流程,好像在电视上看到过。
柏淮看着简松意还有点懵的表情,轻哂:“不过昨天晚上喝多的是我,又不是你,早上醒来被抱住的是我,也不是你,我还没慌呢,你慌什么?”
简松意觉得哪裡不对,想反驳。
结果抿着嘴,板着脸,憋了半分锺,隻凶巴巴地憋出一句:“你放心,我什么都没对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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