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无忧自觉理亏,所以不搭话,只一个劲儿问方初晴带的什么好吃的。
“是送给景爷的。”
方初晴摆出先小人后君子的样子,反正这皇上也不太着调,不用太拘谨了,“前些日子我被三奶奶派去给太太办事,结果迷路了,是景爷派陈皮送我去的画芦,今天我是特意来感谢的。”
“这点好处也要感谢吗?那朕还给你荐了工呢,让你来到沈府这么好的地方,怎么没见你谢朕?”
江无忧托着腮,似乎很无奈似的翻小茬,但他一脸兴味,倒像是在逗弄人。
于是方初晴毫不客气地道,“民女不是请皇上吃了包子吗?”
“哦,有这事?”
一直不语的景鸾突然笑道,“原来就是你让二爷输了赌局呀。”
“应该说,是晴儿让朕赢得彻底。”
江无忧貌似有些尴尬,但眼睛却闪闪亮着,“不过百日宴那天沈澜救了你的命,说起来是帮了个天大的忙,你又要怎么谢他呢?”
而方初晴听到“晴儿”
二字,身上又一阵过电似的发麻,可说到沈澜的救命之恩,她倒觉得没什么好报答的。
毕竟这是在沈府,他有义务提供保护。
因为那起刺杀事件,她吓死的细胞先不提,那根古玉簪子没让他陪就够对得起他的了。
不过这些只是心中想想,既然江无忧发了话,她只得硬着头皮屈膝施礼道,“先谢过二爷。”
哪成想人家还不领情,冷漠无感情,而且很傲慢地道,“我没有救你,只是你挡住了我出剑的位置。”
那不正好?两不相欠!
人家不接受好意,她也没必要觉得亏欠。
方初晴冷哼了一声,自己感觉没出声,可三个男人全听到了。
沈澜皱起眉头就要发火,景鸾风状连忙拉过话来道,“初晴,你带的什么好吃的给我。
说起来,我也是饿了呢。”
看到景鸾温文的笑容,方初晴感觉舒服多了,恭恭敬敬走上前,打开竹篮道,“我厨艺不佳,就是两样普通的点心,景爷尝尝吧,不好吃的话,不笑话我就行了。”
景鸾点了点头,招呼小厮拿了三双筷子和三只白瓷游鱼花纹的小碟子来,先是给江无忧呈上一只蒸饺和一小块撒其玛,然后给自己装了两蒸饺,最后把大块撒其玛全放在了沈澜的碟子里。
方初晴这个意外呀。
看起来景鸾是不吃甜的,江无忧是杂食动物。
可难道这个大阴人喜欢吃甜?不会吧?成熟点的男人都不爱吃甜了,何况他这种脾气秉性?他这种人应该天天吃干馒头就臭豆腐,而且不给水喝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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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金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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