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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喝这杯。”
江路将他喝过的那杯拿在手里,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
江路给他的是百利甜混了牛奶,确实是白陆周平时会喝的酒。
但他不太好意思承认,因为百利甜一般是女生才会喜欢喝的。
他没想到江路也会喜欢喝百利甜,但江路却说,就是为白陆周点的。
“根据直觉,你看着很像是会喜欢小孩子口味的。”
江路说。
白陆周觉得彻底被江路看透,立刻郁闷地狂灌了半杯下肚。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到酒吧吗?”
江路偏头看他。
“不知道。”
“酒精会刺激大脑分泌多巴胺,和爱情一样。”
白陆周猛然抬头。
但江路继续说了下去:“爱情会让人变得愚蠢,所以酒精也会。
酒精最适合交浅言深。”
原来是这个意思。
但白陆周还是努力辩解道:“爱情让人愚蠢,是因为多巴胺使得皮质醇上升,进而控制住负责理智的前额叶。”
江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也不知是不是酒劲上来了,白陆周一阵心慌,直言道:“我们算交浅吗?”
“不算吗?只认识两个礼拜。”
江路说,“白陆周,我又不是傻子,你躲我,我看不出来吗?”
“……”
“说实话,我是个胜负欲很强的人。
做领导自然也会希望能做到最好,我认为你的回避态度会影响我们之间的工作,所以请告诉我,你为什么躲我?”
江路的问话太过犀利,白陆周被打得溃不成军。
但喜欢江路是他最后的底牌,他不能说。
所以他只能拐弯抹角道:“你气场很强,我又是社恐,所以怕你很正常。”
他越说越觉得自己说的很合理,“况且你也很有距离感啊,我对你一无所知。
那比如说我知道妙妙是X大毕业,Z省人,独生女,连家里几只猫的名字都知道……”
江路愣了愣:“原来我很有距离感吗?”
白陆周觉得既然已经说了,干脆自暴自弃一股脑说完:“我看着你,一直觉得你身在闹市却像游离在外。
但我知道这是很有分寸感的体现,同事之间保持这样的关系才是对的,我也很欣赏你这——”
“我是C县人,县城出生。
初中毕业就去了美国,一开始住在旧金山,一对墨西哥裔中年夫妇的寄宿家庭里,后来我搬去了洛杉矶,住在西班牙裔的老夫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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