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
字。
甄陌是个情感动物,当年为了一次情场上的失败远走他乡,3年之后,从异乡惘然归来,相信也一定是为了又一次伤害。
外面已是华灯初上,晚风轻撩着甄陌的浅灰色外套。
他白晰光洁的脸在温暖的橙黄色路灯下显得特别柔和,亮晶晶的一双眼睛反射着五色缤纷的灯火,却格外平静。
仿佛很久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
甄陌与沈安宁在那家新开的北京涮羊ròu馆狠狠地大吃大喝了一顿。
捧着饱胀的胃嘻笑着出了门,两人顿时觉得生活还是美好的。
沈安宁大声慨叹:"
啊,生活真是好啊。
"
甄陌笑道:"
要让你觉得生活美好,倒也容易。
"
沈安宁看了看表,猛一拉他:"
不得了,快到时间了,我要去上班了。
来,陪我一起去。
"
甄陌有些犹疑:"
我……就不去了吧。
"
沈安宁根本不理会他说什么,一把拉着他就往路边跑,然后伸出手拦车。
甄陌想想也没什么事,只好跟着去了。
沈安宁在这个城市里是个颇有点名气的歌手,最近一年专在酒吧里唱。
因为在酒吧唱歌相对来说要单纯得多,仅止于坐在那里唱3只歌,唱完便走,也不用应酬客人。
最近几年,酒吧业则异军突起,每天爆满,因此被许多老板看好,酒吧便随之一家接一家地开,当然也就需要大量的歌手,尤其是好歌手。
沈安宁的行情非常看好,一般一个晚上从9点到12点,他要跑5个场,收入很是不错。
唱久了,有许多客人专门爱听他的歌,所以常常有酒吧的老板找他去表演。
他每天都过着同样的生活,晚上唱歌,白天睡觉,下午听音乐、练歌、看碟、逛街,也不见他有什么情侣,一个人活得十分潇洒。
下了车,甄陌跟着他走进"
与狼共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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