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云氏乃杂家集大成者,祖传的本事里,除了外人所知的谋略奇术,旁门左道,还自有一套武艺。
其中内涵也甚杂,从防身格斗之技到潜行窥私偷鸡摸狗无所不包。
祖父自幼研习,颇为精进,我曾见过他一人对阵几个壮汉毫发无伤。
我身上的本事,亦是祖父所授。
他说云氏的技艺本是传男不传女,但他的儿孙里只剩下我一人,也只好教我。
且女子比男子易受欺负,须得悍一些才好自保。
我虽不知晓为何有祖父在还要自保,但觉得习武有意思得很,甚是着迷,各类本事皆学得利落。
不过祖父告诫过我,这些功夫自己知晓就好,不可随便示人。
云氏乃是以学问见长,武艺与其他的旁门左道一般,不过辅佐,不足为外人道。
用他的话说,云氏子弟若是遇到脑子都对付不了的事,那么定然是时运到头了,挣扎也无用。
所以,他年轻时一向独来独往,从不必护卫。
直到他遇到曹叔。
曹叔名贤,据说原是个干江洋勾当的。
一次,他被人黑吃黑重伤,扔在江里,祖父刚好路过,将他救起。
祖父通晓医术,当年周游天下,除了问卜作谶之外,他也时常为人看病,内外兼修,技艺高超。
祖父给曹叔疗伤,将他从黄泉路上拉了回来。
痊愈之后,曹叔死缠烂打不走,甘愿为仆,执意要留在祖父身边。
祖父被他缠得无法,刚好又觉得自己身边无人挑担做饭倒水打杂甚为不便,便勉为其难,将曹叔收了下来。
在我的记忆里,曹叔白白净净,总是一派斯文。
然而做事勤快,一丝不苟,打起架来也颇为厉害。
遇到寻常小贼,他一人足以对付,不须祖父出手。
我记得我第一次杀人,是在吴地的山间。
那伙山贼来得太多,连祖父也没法安然旁观,只得出手。
他要我好好呆在马车上,不可出去,但一个山贼想来掳我。
我拿着匕首,一个翻身就刺进了他的脖子。
我至今记得腥热的鲜血喷在脸上时的感觉,那人瞪着眼睛,在地上挣扎到死也没有瞑目。
我十分理解公子征伐之后,为何好一阵子没有再去碰他的刀剑,因为我那时比他还要难受。
接连好几日,我都在噩梦中度过。
好几次,我在梦中被祖父叫醒,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
不过自前朝丧乱以来,流寇遍地,我并没有许多时日后怕,遇了几次打劫之后,我再也没了噩梦。
我仍记得曹叔那时对我说的话,他说,人一旦拿起了刀,便再无回头之路。
我觉得此言甚有水准,曾与曹麟分享。
他不以为然,说那是他父亲从一个杀猪的嘴里听说的。
曹麟大我两岁,在我来到祖父身边的时候,他和曹叔就已经在了。
虽说他二人是父子,但我从未见过曹麟的母亲,只听说他其实是曹叔捡来的。
我觉得这应该是真相,因为曹叔那般斯文,寡言少语,怎么看也不像会生出曹麟这样的话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陈羽回到2009年,高考结束后,校花和青梅先后向他表白,但都被他义正词严地拒绝了。重生的他一心一意想要搞钱,想要与前世的白月光再续前缘,但中途似乎出了一点意外若干年后,陈羽已然成为超级富豪,回首往事,他不禁感慨我怎么就全都要了呢?一开始,我不贪心的啊!本书又名重生后成为亿万富豪很合理吧简介无力,请读者老爷们移步正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后我拒绝了校花和青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沙雕女主穿进狗血虐文文案如下于莎莎是篇沙雕文女主,没有谈情说爱,只有沙雕。可是有一天她穿进狗血虐文,集替身白月光失忆车祸绝症狗血于一身。什么男主要对她告白,之后开始强取豪夺,虐心虐身之路...
...
实习马上结束,对留院已经不抱任何希望的楚天羽有的只剩下对未来的迷茫,但就在这时候上帝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他可以在末世与现实世界自由穿梭,一个崭新的大时代向楚天羽打开了一扇大门书友群11774886...
弟子八戒!敢问佛祖,和尚可能娶亲?张天道手持滴血戒刀对着佛,遥遥问道,神情恭敬,双目闪烁着冷意。谁说和尚不能养僵尸?算卦?娶亲?佛爷偏偏就做了,谁敢不服?问问佛爷手中的禅杖?就告诉他!西天想他了!且看张天道如何将和尚事业发展广大,话说系统,接下来是什么世界?本文章讲的是一个和尚穿越万界,将佛门发扬光大,一个和尚穿越万界,将佛门发扬光大,重要的事说三遍,一!二!三在哪里?...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